2026年2月2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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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6-02-27 16: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128 0512-****9110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公司瓦楞纸箱、彩盒礼盒、卡片类加工项目

**市千灯镇长**路2111号

****

****

购置瓦楞纸板机、数码印刷机、点胶机等设备,年加工瓦楞纸箱5200万套、彩盒礼盒180万套、卡片类1000万套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洗涤用水。

2.该项目实施后,1#厂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根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燃烧室排气管直接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强制抽风整体换气收集后由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印刷、印唛、裱纸、糊盒、装配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