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6年拟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90人,其中包括玉米单产提升主题班次培育50人,果树种植40人,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次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县决定公开遴选2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条件
1.法人资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成立满3年以上,****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信用合规:无失信、重大违法、培训验收不合格记录;法人3年无违规违纪;
3.硬件条件:培育机构主营业务应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师资管理: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5.服务能力: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6.优先条件: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机构的培育机构优先,近3年同类培训业绩突出机构优先;
7.提供近3年来(2023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承担同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业绩资料。
二、机构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实行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方法择优遴选2个培育机构,遴选程序如下:
1.机构自愿申报,符合遴选条件拟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填写《**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2.县级遴选确定,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标准,组织专家召开遴选评审会议,实地考察机构资质及师资场地情况,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发布遴选结果公示。
3.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备案。
4.动态管理,对承担本县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不能按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完成任务或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三、报名地点
**市****二楼科教股217室
四、报名时间
2026年2月 26 日--2026年 3月 2 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梅 电话:0355-****224
邮箱:qxnyncjk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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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