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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1MA5Q4JQ41F | 建设单位法人:杨帆 |
| 罗世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容州镇**村绕城公**侧 |
| **特****基地(一期)I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容州镇**村绕城公**侧 |
| 经度:110.53975 纬度: 22.8753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5 |
| **项管〔20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 26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1MA5Q4JQ4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1MA5Q4JQ4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4-05-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建设大型冷藏库、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自动化生产线、年屠宰加工2000万羽家禽自动化生产线、****中心、宿舍楼及办公区、生活区等。二期建设果蔬气调库、保鲜库、中央厨房加工车间、水果醋业生产车间、水果冰淇淋生产车间、香料油加工车间、农产品商品交易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科****中心、检测中心、电商交易平台、****中心、****中心、停车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大型冷藏库、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自动化生产线、****中心、办公生活区等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猪运输进场 ****养殖场的生猪通过货车运输进场。该过程会产生车辆冲洗废水、恶臭、猪叫声。 (2)进场检疫 进场生猪全部经过由兽医进行初步检疫,若不合格则退还供应商,检疫合格的健康猪过磅后,送入待宰栏断食观察。因此生猪待宰间产生的病死猪的几率很小,一旦发现病死猪后,将其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过程会产生恶臭、猪叫声以及检疫产生的检疫药品废包装,不涉及检验废水。 (3)待宰 检验合格的生猪全部卸至待宰间,停留时间不超24h,该过程会产生猪圈冲洗废水、猪粪、恶臭、猪叫声。 (4)淋浴 宰前对猪只进行充分淋浴,冲淋水温应根据季节适当调整,冬季一般在38℃左右,夏季一般在20℃左右,其它季节采用常温水;冲淋时间一般为5min~8min;冲淋时水压不宜过大,冲淋后保证体表无污垢。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猪叫声。 (5)电麻 项目屠宰线设置有特殊的通道,让喷淋后生猪有序排队单行,依序进入梯形传送带。梯形传送带输送限制着猪的活动,在梯形传送带上用麻电器将猪击晕。项目所采用麻电器是通过电击生猪脑门两侧电击,瞬间将猪击晕,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该技术是目前屠宰工艺中较为先进的击晕技术。 (6)刺杀、放血 猪只电麻后,猪晕后落到输送机上,经斜提升机提升后将猪挂上悬挂输送机,放血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其进行刺杀放血。 (7)头部检验 对生猪头部进行检验,以确认是否有病变组织,若发现不合格的则及时移出屠宰线,委托资质单位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8)清洗 放血后的猪屠体经毛猪沥血屠体清洗机进行清洗,洗净血污及体表污物;清洗水温为常温,清洗时间5s~10s。 (9)烫毛 由屠体卸猪器牵引猪体后腿进入烫毛池,烫毛结束后被重新提升。烫毛池水温控制在58℃~63℃,烫毛时间控制在4min~6min。根据猪品种、大小和季节差异等调整烫毛温度与时间,以达到最佳的烫毛效果。烫毛供热由购置的燃气蒸汽发生器供给,该过程会产生烫毛废水、恶臭、燃气废气。 (10)脱毛、清洗 刨毛机刨毛时间一般控制在30s~50s,刨毛机内喷淋水温度控制在40℃~50℃;根据刨毛效果及时调整刨毛机参数。刨毛结束后,人工进行刮毛,进一步清除胴体猪毛。该过程会产生猪毛、清洗废水。猪毛经生产线沥水后桶装收集于固体废物暂存间。洗净后屠体去头、蹄、尾后进行开膛、剖腹处理。所得头、蹄、尾统一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加工。 (11)开膛、检疫 工作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猪只进行开膛,摘除甲状腺等其他无用组织,摘取红脏、白脏及其他脏器组织,取出的内脏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处理。摘除内脏各部位的同时,由检疫人员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对内脏及胴体进行同步检验。检疫合格胴体进行劈半处理,不合格胴体定期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不合格胴体及屠宰废弃物(三腺等其他无用组织)。 (12)胴体劈半、去板油、复清洗 项目以带型劈半机对检疫合格的胴体进行劈半处理,劈半后对胴体进行去板油处理,最后对胴体进行清洗后,洗净的胴体部分(即白条肉)直接外售,部分进行排酸分割后销售。 (13)冷却排酸 将屠宰后的猪肉在冷却排酸库进行24小时冷却排酸,排酸为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和风速下将肉中的乳酸成分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然后挥发掉,同时细胞内的大分子三磷酸腺苷在酶的作用下分解为鲜味物质基苷IMP(味精的主要成分)。随后在0℃~4℃的车间进行分割与精加工,同时,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均须在低温控制中进行。 经过排酸处理后,猪肉的酶活性和大多数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受到抑制;肉表面会形成一层干油膜,既可减少水分蒸发,又能阻止微生物的侵入和在肉的表面繁殖;由于放置时间的**,使肌肉组织的纤维结构产生变化,不仅易于咀嚼,而且消化、吸收利用率得到提高;通过排酸过程,增加了肉的鲜味、营养,从而使肉好熟易烂、口感细腻、多汁味美,易于切割,其切面有特殊的芳香气味。该过程会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水分、二氧化碳。 (14)胴体分段、分割、包装、冷冻冷藏、外售 将排酸后的白条肉进行分段、分割,然后包装送入冷库进行冷冻或者冷藏,等待外售。该过程主要产生分割清洗废水及噪声。 (15)副产品加工 项目牲畜屠宰过程中有副产品(头、蹄、尾、内脏等)产生,按照各副产品具体情况,部分送入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即屠宰车间)进一步加工,部分统一收集后外售。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屠宰废弃物。 (16)屠宰工序其它要求 ①屠宰加工各有关工序应配备专职检疫检验人员,按《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进行宰后检验及处理;宰后检验在检验室内进行,为判定动物是否健康和适合人类食用,在动物宰杀后,对其头、胴体、内脏和动物其他部分进行检验,检验流程为:对其胴体及各部位组织、器官,依照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疾病检查。该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水、固体废物。 ②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质量追溯。 | 实际建设情况:(1)生猪运输进场 ****养殖场的生猪通过货车运输进场。该过程会产生车辆冲洗废水、恶臭、猪叫声。 (2)进场检疫 进场生猪全部经过由兽医进行初步检疫,若不合格则退还供应商,检疫合格的健康猪过磅后,送入待宰栏断食观察。因此生猪待宰间产生的病死猪的几率很小,一旦发现病死猪后,将其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过程会产生恶臭、猪叫声以及检疫产生的检疫药品废包装,不涉及检验废水。 (3)待宰 检验合格的生猪全部卸至待宰间,停留时间不超24h,该过程会产生猪圈冲洗废水、猪粪、恶臭、猪叫声。 (4)淋浴 宰前对猪只进行充分淋浴,冲淋水温应根据季节适当调整,冬季一般在38℃左右,夏季一般在20℃左右,其它季节采用常温水;冲淋时间一般为5min~8min;冲淋时水压不宜过大,冲淋后保证体表无污垢。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猪叫声。 (5)电麻 项目屠宰线设置有特殊的通道,让喷淋后生猪有序排队单行,依序进入梯形传送带。梯形传送带输送限制着猪的活动,在梯形传送带上用麻电器将猪击晕。项目所采用麻电器是通过电击生猪脑门两侧电击,瞬间将猪击晕,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该技术是目前屠宰工艺中较为先进的击晕技术。 (6)刺杀、放血 猪只电麻后,猪晕后落到输送机上,经斜提升机提升后将猪挂上悬挂输送机,放血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其进行刺杀放血。 (7)头部检验 对生猪头部进行检验,以确认是否有病变组织,若发现不合格的则及时移出屠宰线,委托资质单位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8)清洗 放血后的猪屠体经毛猪沥血屠体清洗机进行清洗,洗净血污及体表污物;清洗水温为常温,清洗时间5s~10s。 (9)烫毛 由屠体卸猪器牵引猪体后腿进入烫毛池,烫毛结束后被重新提升。烫毛池水温控制在58℃~63℃,烫毛时间控制在4min~6min。根据猪品种、大小和季节差异等调整烫毛温度与时间,以达到最佳的烫毛效果。烫毛供热由购置的燃气蒸汽发生器供给,该过程会产生烫毛废水、恶臭、燃气废气。 (10)脱毛、清洗 刨毛机刨毛时间一般控制在30s~50s,刨毛机内喷淋水温度控制在40℃~50℃;根据刨毛效果及时调整刨毛机参数。刨毛结束后,人工进行刮毛,进一步清除胴体猪毛。该过程会产生猪毛、清洗废水。猪毛经生产线沥水后桶装收集于固体废物暂存间。洗净后屠体去头、蹄、尾后进行开膛、剖腹处理。所得头、蹄、尾统一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加工。 (11)开膛、检疫 工作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猪只进行开膛,摘除甲状腺等其他无用组织,摘取红脏、白脏及其他脏器组织,取出的内脏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处理。摘除内脏各部位的同时,由检疫人员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对内脏及胴体进行同步检验。检疫合格胴体进行劈半处理,不合格胴体定期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不合格胴体及屠宰废弃物(三腺等其他无用组织)。 (12)胴体劈半、去板油、复清洗 项目以带型劈半机对检疫合格的胴体进行劈半处理,劈半后对胴体进行去板油处理,最后对胴体进行清洗后,洗净的胴体部分(即白条肉)直接外售,部分进行排酸分割后销售。 (13)冷却排酸 将屠宰后的猪肉在冷却排酸库进行24小时冷却排酸,排酸为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和风速下将肉中的乳酸成分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然后挥发掉,同时细胞内的大分子三磷酸腺苷在酶的作用下分解为鲜味物质基苷IMP(味精的主要成分)。随后在0℃~4℃的车间进行分割与精加工,同时,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均须在低温控制中进行。 经过排酸处理后,猪肉的酶活性和大多数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受到抑制;肉表面会形成一层干油膜,既可减少水分蒸发,又能阻止微生物的侵入和在肉的表面繁殖;由于放置时间的**,使肌肉组织的纤维结构产生变化,不仅易于咀嚼,而且消化、吸收利用率得到提高;通过排酸过程,增加了肉的鲜味、营养,从而使肉好熟易烂、口感细腻、多汁味美,易于切割,其切面有特殊的芳香气味。该过程会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水分、二氧化碳。 (14)胴体分段、分割、包装、冷冻冷藏、外售 将排酸后的白条肉进行分段、分割,然后包装送入冷库进行冷冻或者冷藏,等待外售。该过程主要产生分割清洗废水及噪声。 (15)副产品加工 项目牲畜屠宰过程中有副产品(头、蹄、尾、内脏等)产生,按照各副产品具体情况,部分送入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即屠宰车间)进一步加工,部分统一收集后外售。该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屠宰废弃物。 (16)屠宰工序其它要求 ①屠宰加工各有关工序应配备专职检疫检验人员,按《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进行宰后检验及处理;宰后检验在检验室内进行,为判定动物是否健康和适合人类食用,在动物宰杀后,对其头、胴体、内脏和动物其他部分进行检验,检验流程为:对其胴体及各部位组织、器官,依照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疾病检查。该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水、固体废物。 ②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质量追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锅炉(3t/h,燃天然气)废气:经风机引至12米高4#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恶臭:屠宰车间需为全密闭车间;生猪待宰车间(仅保留出入口和换气窗口)和屠宰车间保持负压状态,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生物除臭设备”处理,确保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5米高1# (生猪屠宰车间)和2#(禽类屠宰车间)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处理单元实施密封作业,并将臭气统一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确保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恶臭:待宰车间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增加粪便清理频次,使待宰车间保持清洁;定期对待宰车间、屠****处理站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臭气产生;固体废弃物每天屠宰结束后及时清运处理,防止存放产生恶臭;厂区周边加强绿化,种植花草树木,形成生态屏障,吸附部分臭味,厂界内建设绿化隔离带,尽量降低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降低恶臭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1.项目综合废水(初期雨水、生猪待宰车间冲洗废水、屠宰废水、生物除臭系统排水等,产生量约2193m3/d,经收集后进****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500m3/d,采用“机械格栅+预曝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脱色”工艺)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畜类、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处理厂协议纳管标准(两者取严)后,经自建的1500米直径600毫米的污水管网汇入**路现状的市政污水管网后,****处理厂处理(已取****建设局的排水意见);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协议纳管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建设单位需按****建设局的意见办理并取得排水管网许可,****建设局配合及监督下建设1500m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并成功对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满足以上条件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营。 2.项目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1754m3),以备在事故状态下蓄存事故水,平时应保持空池状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厂区须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在地下水****处理站东北面厂界附近区域)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发现超标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噪声:合理布局,优先使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加强绿化,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1.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猪鸡鸭粪便、猪鸡鸭毛、肠胃内容物、废弃内脏、不合格品及其他内容物等,应分类收集,每日用密闭箱式****肥厂处理;猪待宰车间产生的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及时清理至单独的临时贮粪间,定期(日产日清)外运作为有机肥料原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和栅渣一起收集后清运作农用肥;废弃生物填料收集后交回厂家处理。 2.病死畜禽及不合格胴体及时外运至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区的场地面需做好防渗处理,设顶棚和围墙措施,防止雨水径流进入,避免渗滤液的产生。同时,应对其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点交环卫部门清运。 4.废机油、检疫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暂存区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恶臭治理措施:①统筹安排运输车辆的进厂数量,避免厂区停留过多车辆,减少停留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卸车时间,尽可能减轻臭气的影响。②加强生猪待宰间遗留粪便以及屠宰车间等产生的猪毛及屠宰废弃物的清理工作,在生猪待宰间喷洒高效的除臭剂。③及时清理生猪待宰间粪便,每天冲洗地面。④屠宰车间密闭,通过设置风机进行换气,生猪待宰间、屠宰车间呈负压状态,将生猪待宰间、屠宰车间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处理站污泥清理频次,增设除异味的物质,在污泥暂存点喷洒高效的除臭剂。⑥****处理站及厂区绿化,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⑦项目对产生恶臭的污水集水沟、格栅、调节池、进水泵站、厌氧、污泥储存池及污泥脱水设施等实施密封作业,并配备恶臭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采用生物除臭措施将臭气收集处理后通过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治理措施:项目设2台1000kW的小型应急柴油发电机,位于密闭的配电房内,废气中主要含有烟尘、SO2、NOx等污染物。由于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因此使用时间较短,产生污染物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发电机烟气经排烟管通至室外排放。3、排酸间废气治理措施:排酸间废气主要成分为水分、二氧化碳,经风机抽排至室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4、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项目设置2台1t/h燃气蒸汽发生器用于车间供热,使用外购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天然气时产生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风机引至1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生猪待宰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排污水。项目自建一座日处理废水2500m3****处理站,由于项目废水主要成分为CODCr、BOD5、SS、NH3-N、总磷、总氮和动植物油等有机污染物,不包含特殊污染因子,可生化性较好,易于生物降解。项目屠宰废水、生猪待宰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机械格栅池-预曝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脱色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的水质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的规定以及项目与****公司签订的污水排放协议书等三者取严标准限值后,经项目北面绕城路**的5000米直径800毫米的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路现状的市政污水管网后,****处理厂处理。噪声:1、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泵类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2、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的原则,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通过加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车间设置封闭采光窗,车间四壁及房顶设吸声材料,采用隔声门窗,以降低混响噪声值。5、加强厂内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6、合理布置生产区及办公区,尽可能减轻运营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7、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便、屠宰废弃物(三腺等其他无用组织、胃肠内容物及屠宰修整产生的废组织物)、猪毛、病死猪、检疫不合格胴体、污水处理站隔渣及污泥、检疫医疗废物、废弃生物填料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①猪粪便随着待宰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定期对污泥进行压滤、脱水处理后由当地农民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②猪毛与猪血一同外售给******公司用于饲料加工生产;③三腺等其他无用组织、屠宰修整产生的废组织物委托******公司清运处理,胃肠内容物随着****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④病死猪、检疫不合格胴体定期外运,交由******公司处置;⑤污水处理站隔渣及污泥定期外运给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⑥****门厂家更换并直接运走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⑦检疫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5m2),定期交由****市******公司处置;⑧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46.5 | 0 | 0 | 0 | 0 | |
| 0 | 0 | 10.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75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96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生活污水排放的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的规定以及项目与****公司签订的污水排放协议书等三者取严标准限值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监测点位:化粪池排放口、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 1 | 生猪待宰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恶臭废气分别设置两套“生物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风机引至12m高排气筒排放 | 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燃气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形式排放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生猪待宰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恶臭废气分别设置两套“生物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风机引至12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燃气废气排放口;1#厂界上风向 、2#厂界下风向、 3#厂界下风向、 4#厂界下风向 |
| 1 | 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消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消声、减振 | 监测点位:1#厂界东面、 2#厂界南面、 3#厂界西面 、4#厂界北面 |
| 1 | 项目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1754m3),以备在事故状态下蓄存事故水,平时应保持空池状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厂区须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在地下水****处理站东北面厂界附近区域)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发现超标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 | 已按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地下水监测井 |
| 1 | 1.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猪鸡鸭粪便、猪鸡鸭毛、肠胃内容物、废弃内脏、不合格品及其他内容物等,应分类收集,每日用密闭箱式****肥厂处理;猪待宰车间产生的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及时清理至单独的临时贮粪间,定期(日产日清)外运作为有机肥料原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和栅渣一起收集后清运作农用肥;废弃生物填料收集后交回厂家处理。 2.病死畜禽及不合格胴体及时外运至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区的场地面需做好防渗处理,设顶棚和围墙措施,防止雨水径流进入,避免渗滤液的产生。同时,应对其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点交环卫部门清运。 4.废机油、检疫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暂存区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①猪粪便随着待宰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定期对污泥进行压滤、脱水处理后由当地农民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 ②猪毛与猪血一同外售给******公司用于饲料加工生产; ③三腺等其他无用组织、屠宰修整产生的废组织物委托******公司清运处理,胃肠内容物随着****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④病死猪、检疫不合格胴体定期外运,交由******公司处置; ⑤污水处理站隔渣及污泥定期外运给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 ⑥****门厂家更换并直接运走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⑦检疫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5m2),定期交由****市******公司处置; ⑧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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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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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