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瓷砖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2026年2月27日8:30****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市****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瓷砖采购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规模:**市****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瓷砖用量约9705平方米;****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瓷砖用量约125762.82平方米;智谷蓝光瓷砖用量约173141平方米。上述项目规模为施工图预估瓷砖用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用量为准。
招标范围与内容: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市****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智谷蓝光瓷砖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 | 批 | ****7019 | 290000 | |
| (1)本招标(采购)通过集中采购方式,确定瓷砖供应商,以项目为单位分批次开展瓷砖采购,确保项目施工建材供应的稳定。项目交货期为12个月,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方实际需求调整各类瓷砖规格型号的实际供应数量,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若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本招标(采购)项目以中标人投标单价为最终结算的依据,项目规模为施工图预估瓷砖用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用量为准。 | |||||||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陆仟柒佰叁拾肆元整(¥****734元);
(2)交货期:12个月;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魁灏(组长)、王建明、沈文鸿、暨国福、吕坤妹。
7、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
8、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按下述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不再接收异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林后大街959号102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132****31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1-****9650、181****2092
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系方式:0599-****09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