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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11MADD4HCR8C | 建设单位法人:王少宁 |
| 王少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街道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城第十一片区****公司侧面厂房C栋一楼 |
| ****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加工生产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市**区**街道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城第十一片区****公司侧面厂房C栋一楼 |
| 经度:116.67883 纬度: 23.4020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1 |
| 汕环金建〔202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11MADD4HCR8C001W |
| 2025-08-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11MA4W23A8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4********07555X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4********007811R | 竣工时间:2025-08-22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0 |
| 2025-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6py9ZY |
| 项目属于迁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建设性质没有发生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产品产能 项目环评时设计年加工生产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386.4吨。 ②生产设备 环评阶段预计配套5台混料机,5台干燥机,11台型号为MA600的注塑机。 | 实际建设情况:①产品产能 项目环评时设计年加工生产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386.4吨。项目实际建成后,实际年加工生产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485吨。 项目实际产能与环评时对比:加工生产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吨数增加了25%。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产能力增加未超过30%的,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生产设备 环评阶段预计配套5台混料机,5台干燥机,项目实际配套4台混料机,7台干燥机,与环评时对比减少1台混料机、增加2台干燥机。 新增2台干燥机用于塑料粒干燥,塑料粒干燥过程没有达到软化温度,不会有有机废气产生,干燥过程没有搅动不会有粉尘产生,干燥机属于配套设备,不会导致产品产量增加,因此,新增的2台干燥机不会增加排放污染物种类、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评阶段预计配套11台型号为MA600的注塑机,项目实际配套为2台HJ160s型号、1台HJ120s型号、5台PT160型号、1台MA1280型号、1台1780型号、一台TWX1280型号的注塑机,总机台数未发生改变,但型号发生改变,项目实际产能比环评时增加25%。 项目实际建设后,注塑车间为单层密闭车间,配套风机、风管对废气进行收集,粉碎混料车间配套移动式除尘器对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74.9%-78.1%,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实际建成后VOCs排放量为0.1956t/a,未超过环评核算的排放总量(VOCs:0.412t/a)。 项目注塑机机台型号发生改变,生产能力增加未超过30%不会增加排放污染物种类、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生产能力增加未超过30%,不会增加排放污染物种类、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 为配合生产,项目实际建设时与环评时对比减少1台混料机、增加2台干燥机。项目实际建设时,总机台数未发生改变,但型号发生改变,注塑机项目配套为2台HJ160s型号、1台HJ120s型号、5台PT160型号、1台MA1280型号、1台1780型号、一台TWX1280型号的注塑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材料-混料-烘干-注塑-冷却成型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混料-烘干-注塑-冷却成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冷却塔废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循环再用,不外排,定期补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废气:项目工艺废气(颗粒物、有机废气、臭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建设单位粉碎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粉碎机进料口上加装活动挡板,出料口设置帆布软接口,能有效减少粉尘颗粒物对外扩散。建设单位拟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对粉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进行收集和处理。粉尘颗粒物经收集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冷却塔废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循环再用,不外排,定期补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废气:项目配套风机、风管对注塑车间废气进行收集,配套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排气口编号为FQ-32861。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372~19230m3/h。项目实际有3台粉碎机,粉碎机进料口设有软帘,减少粉尘扩散,项目实际配套3台移动式除尘器对粉碎产生的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粉尘废气经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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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达标,最终排入西港河。 | **市****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对项目的废水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
| 1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艺废气NMHC、颗粒物参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气体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项目配套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排气口编号为FQ-32861。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372~19230m3/h。项目实际配套3台移动式除尘器对粉碎产生的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粉尘废气经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市****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对项目的废气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
| 1 | 隔声减震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装减振垫;生产作业时门窗紧闭;废气处理风机采用减振垫和软连接降噪。 | **市****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对项目的噪声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
| 1 | 一般工业固****公司回收处置,一楼厂房东侧设有临时存放一般工业固废区,占地约10m2。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楼厂房首层东北侧设危废暂存间,占地约10m2。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项目设置1个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占地面积为10平方米,编号GF-32862,废包装材料、粉碎后的废塑料边角料及次产品、废塑料粉尘、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及次产品、废塑料粉尘交原料提供厂家回收处置。项目设有1个危险废物贮存间,占地面积为7平方米,编号GF-32862,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市****公司转移和妥善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置。 |
| 1 | ①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应进行密封存放,避免高温和明火,谨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专人对风险物质进行转移,避免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②风险物质发生泄漏、散落时:对液体物质应第一时间用抹布等吸附物质进行吸附,避免废液外流,废抹布等吸附物质作为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处理。 ③项目排水口尽量安装阀门,厂区大门设置密闭型挡水设施,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专人关闭排水口阀门,安装挡水板,堆放沙袋,避免消防废水外流。 ④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工厂企业关闭门窗,避免吸入有毒有害的烟气。 ⑤危险废物宜采用结实的容器进行收集和存放,液体危险废物除了采用密闭塑料容器存储,容器周边还应设置围堰或其他类似的围护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发生泄漏时废液外流。 ⑥危险废物存放点应按照规范设置标志牌,配备监控摄像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确保危险废物的进库和转移能进行监控和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废物遗失时,可以进行跟踪寻回。 ⑦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在日常应强化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按照制定的应急措施方案,采取急救措施,把风险危害减小到最低水平。 | 项目按规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项目存在的各种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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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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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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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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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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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