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以现场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市**区下岸溪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市**区下岸溪建筑用花岗岩矿
(二)出让编号:****
(三)地理位置:**省**市**区乐天溪镇下岸溪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五)出让年限:7年(包含建设期)。
(六)开采范围:**面积为0.1199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317米至+200米标高,开采区域拐点坐标详见附件。
(七)**储量: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开采方案,**内查明建筑用花岗岩保有**量1479.8万吨(其中:探明**量1054.2万吨,推断**量425.6万吨),建筑用砂104.9万吨;设计采用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95%,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1401.00万吨,建筑用砂可采储量99.66万吨。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地址:**市**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
(二)交易机构:****
地址:**市胜利四路18号
(三)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地 址:**市**区发展大道111号
(四)拍卖地址:******交易中心四楼423 开标厅。标书代写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三)具有竞得履约能力。竞得人应依法依规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四)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联合报名。
四、拍卖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580万元)。
(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五、竞买保证金
(一)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须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580万元)。
(二)保证金应在提交资质材料截****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凭证同资格审查资料一同提交)。
六、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在******交易中心现场拍卖出让。意向竞买人可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到****获取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工作时间内前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竞买人资质条件、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请参阅出让文件的竞买须知。资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
除须满足竞买人资质条件外,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资金到账后凭相关单据报名取得竞拍资格后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580万元),须自行到****财务室(509)开取单据,****银行缴纳。标书代写
注:竞买资格由****预审通过后报****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且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矿业权出让收益,并按最终成交金额补缴差额部分。未竞得的,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申请退还。
八、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7日;
(二)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2时;标书代写
(三)拍卖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如竞买人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矿产**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拟出让的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人提供的****储量情况依据地质勘查成果,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品级等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次拍卖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其他相关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本次出让采矿权不包括**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内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第三方,竞买人取得采矿权后须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按照市场化原则租赁使用并服从管理,**外部运输须遵守三峡专用公路、G348国道等管理要求,充分考虑通行限制风险。申请参加拍卖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踏勘费用、安全责任等所有风险。
(四)采矿权出让后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土地(林地)使用、道路交通、社群关系等相关事宜,竞得人应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因审批手续不完善导致的不能正常开工生产,以及因矿山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群众矛盾等导致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按照自然**管理政策要求和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采矿权人应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本次出让采矿权距离高速公路和长**线较近,矿山应结合周边自然景观,高标准实施**生态修复(相关条款约定纳入出让合同)。
(六)违反自然**法律规定或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机关可解除出让合同、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收回采矿权,采矿权人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矿山建设投入不予补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采矿权出让有效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关闭矿山,****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
(十)意向竞买人在决定申请竞买前应认真阅读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文件,一旦决定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相关地质资料、**情况及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政策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相关事宜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7年(包含建设期),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本次拍卖成交价仅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费用。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用一次性方式征收(缴纳)。
(三)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主动向当地自然**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前期工作和后期建设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租赁使用、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
(四)竞买时须承诺:若竞得该采矿权,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缴纳前期工作费用,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开采,落实**生态修复义务。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持资格证明材料,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当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自愿承担违约相关法律责任。
(六)交易平台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逾期未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自愿承担违约相关法律责任,且出让人有权向本次竞得人追偿本采矿权再次出让成交价与本次出让成交价的差价。
(七)竞得人履行相关手续后,持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于2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八)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九)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十)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出让人。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策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gzy.****.cn/)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区松湖路11号
联系电话:0717—****326,158****1500
联 系 人:张先生
(二)****
联系地址:**市胜利四路18号1楼
联系电话:0717—****602,180****0988
联 系 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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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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