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用海审批前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平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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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实验区关****风电场工程用海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2-27 17:07

兹有****大唐****公司向我局提****风电场工程用海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项目****合实验区北部长江澳以**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总面积152.224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30.4038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121.8206公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19工矿通信用海”、二级类为“1905可再生能源用海”、“1906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

三、用海期限: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十六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项目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3月3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0591-12345****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邮箱:****@163.com,地址:****中心7****中心2层74号项目投资综合窗口。(联系人:林工****3977)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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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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