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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27
| 项目名称 | **市红海湾景****基地**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广****经济开发区****开发区遮浪街道及田墘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90.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莘 |
| 联系人 | 曹魁 | 联系电话 | 131****31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7194.54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2-2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根据**市红海湾景****基地**项目经营权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改造文旅配套用房4689.92平方米;沙滩修复、基础环境治理、室外综合管线改造及室外其他配套设施;配置约900个路边停车位、配套约90台快充充电桩;定制田墘红楼、黄旭****基地研学路线;完善实施范围内的文旅配套设施、配套便民服务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冲刷水、盥洗水等生活废水采取通过生活废水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地下管网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设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1)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堆放,落实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影响周边卫生和人员的健康。(2)生产废料,一般工业废弃物应尽量循环利用。(3)而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1)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堆放,落实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影响周边卫生和人员的健康。(2)对于生产废料,一般工业废弃物应尽量循环利用,而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建设期噪声处理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绝大多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标准。建议建设单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1)严禁高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运营期噪声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噪声。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项目在设计已进行了合理布局,将泵房、空调等高噪声设备用房,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噪音较大的区域墙壁可采用轻钢龙骨双层低面石膏板作外壁,石膏板中间设置吸音棉,板外面再作装饰。(3)在项目区域内绿化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将进行沙滩修复,主要包括清理沙滩垃圾、平整滩面、人工补沙等,不会破坏及占用海岸线,不需要进行岸线修复和生态补偿,对海洋生物影响较小。本项目在沙滩修复的过程中将尽量减少或者不影响红海湾原有的生态屏障,保护红海湾生态系统。 | ||
| 承诺:**** 高莘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莘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