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现代化生猪****繁殖场改扩建项目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现代化生猪****繁殖场改扩建项目”补遗(二)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中的“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修改为:
| 1.4.1 |
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运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运营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 |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中的“6.1.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
| 1.4.1 |
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 |
6.1.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施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备案、批复、审查的地区,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备案、批复、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3月1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