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淜镇大井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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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27

项目名称 普淜镇大井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村委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吴玉龙
联系人 朱纯丽 联系电话 183****7752
项目投资(万元) 70 环保投资(万元) 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村委会 669㎡集体闲置屋顶,建设装机容量 145.73KW 村****发电站,同步配套建设超级快充充电桩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光伏设备:安装 590 双面 N 型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 247 片,配置光伏逆变器 5 台、汇流并网箱 2 台; (2)变电及充电设施:扩容 200KVA 变压器 1 台,新装 1 台 160kw(单桩)超级快充充电桩; (3)土建及钢结构:**钢结构 669㎡,配套安装相适配的锌铝镁防水支架及辅材; (4)线缆及辅材:布置光伏专用直流线缆、交流线缆等配套线缆,配置防雷、接地、调试等辅材; (5)施工安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线缆铺设、防雷接地、防水处理等配套施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逸散性材料须废气进行围挡、苫盖以减少扬尘扩散。项目施工期场地内和进站道路在进行作业时应及时洒水降尘,运输物料车辆应采取遮盖等措施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清洗废水:项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及排放去向,项目废水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处置。损坏的光伏板和废旧光伏板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合理布置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承诺:**** 吴玉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玉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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