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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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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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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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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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田安南路592******4幢1301室

中标折扣:67.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粮油、蔬菜、调味品类、动物肉类、水产品、干货类

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等,详见公告附件

一年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素水、严永利、秦小资、罗晓薇、连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因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故采购包的最高限价52万元即中标总金额)为准,****物价局(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8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审补充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及厦****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为小型企业,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给予上述2家投标人20%的价格扣除。

3、****综合得分:96.20分。

(二)领取中标通知书方式:(1)现场办理:携带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及开票材料至我司财务室办理。(2)邮件办理:将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开票材料(备注:专票或普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q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29号

联系方式:连先生0595–****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13栋2212

联系方式:林恒、郑玲、黄庆杰0591-****7686-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郑玲、黄庆杰

电 话:0591-****7686-86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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