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6#、B7#、B8#、B9#楼转公租房项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更正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6#、B7#、B8#、B9#楼转公租房项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26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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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或 条款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现更正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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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 |
完成过单个合同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
完成过单个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建设局中查询。 |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 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 号)和《****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决定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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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4)→(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建设局查询。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 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 号)和《****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决定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建设局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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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近1个月(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标书代写 |
近1个月(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标书代写 |
特此通知,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系统,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按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25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6楼
联系人:黄丽杰、於璇
联系电话:0771-****199
日期:2026年2月27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6幢、B7幢、B8幢、B9幢楼转公租房项目改造工程施工更改通知(一).pdf 附件:[****002]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6幢、B7幢、B8幢、B9幢楼转公租房项目改造工程.GXC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标书代写 附件: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