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23日
二、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
附件三:商务评价表
商务评价表(采购包1、采购包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3 |
项目团队 |
10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中每提供一名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累计得10分(提供多项职称证书不累计,按最高等级计算得分)。 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人员所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止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三、现修改为:
附件三:商务评价表
商务评价表(采购包1、采购包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3 |
项目团队 |
10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中每提供一名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累计得10分(提供多项职称证书不累计,按最高等级计算得分)。 注:(1)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人员所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止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得分。(2)根据《****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项目团队中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视为具有对应工程造价类职称的中级,并按照评分细则给予相应分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标书代写 |
原采购文件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电话: 020-****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26楼08室
联系方式:郭健宇、曾超深 020-****8495-51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健宇、曾超深
电话:郭健宇、曾超深 020-****8495-515、511
****
202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