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分局滨东监区、九成分局孟湖监区武警营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白湖分局滨东监区、九成分局孟湖监区武警营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8日
开标日期:2026年2月26日
白湖分局滨东监区、九成分局孟湖监区武警营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13号,**省**市高新区红枫路3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万零捌仟捌佰元整(708800.00元)
质量:合格,满足相关国家、****部队设计规范标准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完成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初设批复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设计院
地址:**市**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742500.00元)
质量:合格,满足相关国家、****部队设计规范标准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完成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初设批复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总院****公司
地址:****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元)
质量:合格,满足相关国家、****部队设计规范标准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完成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工作;初设批复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招标人名称:****、****管理分局
地址:**省**县****、**省****监狱管理分局
联系人:****分局)、****分局)
联系方式:199****6815、189****14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
项目负责人:窦驰
联系电话:0551-****6771
公示期: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蜀鑫路69****基地604室,联系人:窦工,联系电话:0551-****677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监狱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26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