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市****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字【2023】164号
1.4招标人:****
1.5项目业主:****水务局
1.6资金来源:80%专项债+20%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市**区十五里河、**路、扬子江路、万泉河路、南淝河路、环**路围合区域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11042.45万元
2.8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拟对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护岸综合整治,包含施工图设计深化优化,其中龙咀湖不涉及堤防,主要建设内容:(1)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清理污染底泥;(2)人工湿地工程,设置引水泵,设计规模共计2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及生态稳定塘种植水生植物,其中种植挺水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湿地系统微地形整理、农业尾水净化;设置仿生水草,富氧控藻一体化设备,喷泉曝气机,潜水推流器,出水管道、进水管道;(3)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提升生产型道路及栈道、生态停车位、充电及配套设施,农用地整治,设置驿站便民设施;(5)增设箱变、低压配电箱等供配电系统,同步建设标识牌、智能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设计优化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内容,其中,设计优化服务内容包含对各阶段(施工图阶段、现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保期阶段)涉及的各专业的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进行必要的优化、深化,以保证施工图具有落地性、可实施性,减小由于设计错误、漏项造成的设计变更、成本增加及工期延期等情况,并提交相关优化建议文件。
采购及施工任务内容: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供配电系统等,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方工程、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围墙)、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土建、安装、内外装饰、附属、景观、绿化、道排、智能化、供配电工程(含内外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技术服务、质保及售后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等全部工程直至各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质保期期间涉及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须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湖泊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5信誉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数智交易系统(http://h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bidder?type=13)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3147;0551-****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9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99号中国视界A3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51-****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枫茹
电 话:0551-****3147、****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数智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02********010********197]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子账号:178****0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