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议研究,现将********公司****屠宰场及牛、禽类车间场地壹年使用权(项目编号:****)项目公告做如下变更:
1、 竞价文件中项目公告第二条对承包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且具有鲜肉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同时需按屠宰规模提供至少5名兽医卫生检疫人员及1名肉品检验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公司、国投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变更为“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且具有鲜肉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同时需按屠宰规模提供至少5名兽医卫生检疫人员资质证书,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公司、国投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2、竞价文件中承包合同(样本)第九条:承包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资质合规要求:乙方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且具备鲜肉批发、零售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运营;乙方需按屠宰规模配备至少5名兽医卫生检疫人员及1名肉品检验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供甲方备案,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人员工资及社保、培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变更为“1、资质合规要求:乙方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且具备鲜肉批发、零售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运营;乙方需按屠宰规模配备至少5名兽医卫生检疫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供甲方备案,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工资及社保、培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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