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清摄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高清摄录像系统1套。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质保期:3年。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包。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响应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等渠道提供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 2026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2.地点:**市长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200****营销中心二楼)。
3.售价:500元/份
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 2026年3月11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 2026年3月11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官网》(http://www.****.com/)、《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名称:****
地址:**市黄河中路32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93-****13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3-****667、0371-****8490
****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