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工业园台屿路99号 1,404,000.00元 98.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本次配送服务范围:包含肉类、水产、粮油、瓜果蔬菜、调味品、中西式面点烘焙类材料等。 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0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许**
评审专家: 郁华 、 高宁霞 、 庄礼瑜 、 董心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为****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其中财政预算金额180万元、民警职工及外协人员自费金额180万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36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6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含)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标准为1%,50-100(含)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9%,100-500(含)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5%。③中标供应商应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市杨桥支行,账号:087********03040379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2.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厦****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7.1项明确固定司机,且未提供固定司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以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投标无效处理。”的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其余4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22.00%,中标人中标总价仅作下浮率计算使用,非本项目采购合同总金额,不作结算依据。所有配送单品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标后采购合同签订金额以360万元为准,实际结算以实际供货量跟实际结算单价为准,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结算单价=基准价(即市场采价)×【1-中标下浮率】。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河市**路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595-****70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王凯霞、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0591-****8332、****6211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霞、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

电话:0591-****8332、****6211转805

****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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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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