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废旧纯碱吨包袋处置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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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商家:****营业执照
主要交易地区:**省/**市/**区
竞卖模式:全公开(起始价=底价)
预计出货日期:无
交易编码
****
商品列表
商品品名 预估量 单位 存放地 品牌 材质 规格 **编码 备注
纯碱吨包袋 5 ****公司氯碱厂厂区内 ZY****040011
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

一、报价规则

1. 本项目设置交易底价为1350元/吨,各竞买人需严格按照平台既定规则自主填报报价,低于前述底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 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价,具体税率以国家现行规定及处置标的类型为准;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3. 本次标的物以实物为准,出卖方不提供质量证明书;竞买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实际质量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规格、纯度、瑕疵等),最终处置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竞买人不得因数量增减或质量现状提出拒付费用、毁约或违约等诉求,出卖方提供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依据。

4. 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需按竞价平台规定标准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竞价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由平台负责;竞价期间,竞买人若存在恶意竞价、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撤销报价等违约行为,出卖方有权通知平台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中选方可自行申请退款,平台将按规则及时限无息退还;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出卖方要求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时间及金额由出卖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平台扣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剩余竞价保证金。

二、提货与履约要求

1. 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将根据物资实际库存情况通知中选方提货,中选方须严格遵循“先款后货”原则,在提货前全额支付对应批次货款,经出卖方确认款项到账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逾期未付款的,视为违约,出卖方有权取消其提货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2. 标的物须整批装运、不得挑选装货,且不得夹带任何非本次竞价的物资;提货过程中需保护出卖方场地设施,不得造成损坏,否则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 标的物重量以出卖方指定过磅地点的实际过磅结果为准,中选方需当场核对过磅数据,签字确认后视为对数量无异议;物资后续利用、处置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4. 提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卸车、过磅、清理费等)由中选方自行承担;过磅费凭出卖方计控部门出具的计量检斤结算单,由中选方直接支付或与货款一并向出卖方支付。

5. 中选方提货及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出卖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全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1)严禁发生标的物撒漏、污染环境等情形;若因撒漏导致地面、土壤或其他物品污染,中选方须立即采取清理措施,确保污染区域及物品符合环保要求及出卖方标准,相关费用由中选方全额承担。

(2)中选方用于运输标的物的车辆须全部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源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市启动环保响应期间,运输车辆须使用新能源车辆(以**市官方发布的响应通知为准);承运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况、密封性达到安全运输要求,驾驶员须取得有效从业准驾资格,出卖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人员进场。

(3)中选方须遵守出卖方厂区管理规定,定点停放车辆、按规定路线及时速行驶,文明作业并清理作业区域;不得在厂区内擅自切割拆解物资,确需切割的须提前提交方案并经出卖方确认,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中选方须及时将标的物的运输、利用进展告知出卖方,接受出卖方的合规监督,****物资处置合规凭证。

6. 中选方办理合同签订、提货等相关手续时,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加盖中选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受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出卖方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数量与结算约定

1. 本次标的物交易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交易数量可由出卖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调整(可增可减);实际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欠量不补,超量部分按本次竞价报价标准据实计量结算。

2. 竞价总价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价款按标的物最终过磅数量与含税竞价单价的乘积据实核算。

3. 结算开票:中选方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后,出卖方应在收到货款及合规结算资料后,向中选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与标的物类型一致),开具周期由出卖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

4.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付款,须在货物出厂前一次性结清对应批次货款;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缴纳,待项目全部完成且无违约情形后,由出卖方全额无息退还。

四、违约责任与资格复核

1. 若因中选方提货、运输、处置行为不合规,或违反出卖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导致出卖方被行政处理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出卖方有权向中选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理金额、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款等)。

2. 若中选方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逾期提货、违规操作、提供虚假凭证、装运非约定物资等),出卖方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追偿差价损失等)。

3. 若中选方连续3天未按要求提货,或支付货款后未按约定时间提货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的,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已收货款或按约定收取仓储费,并追究中选方差价损失,同时将其列入诚信档案。

4. 中选方在过磅及装运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偷盗出卖方其他物资的,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按涉案物资双倍价值赔偿,并追究其他相关损失。

5. 中选方确定后,出卖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履约能力、资金实力、运输及仓储设施合规性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考察(可组织多部门联合考察);若考察发现中选方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或虚假承诺的情形,出卖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不再签订交易合同,并通知平台按规则处理其竞价保证金;若因此给出卖方造成额外损失(如重新竞价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出卖方有权向中选方全额追偿。

五、其他约定

1. 看货及业务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5****5956。

2. 现场踏勘:出卖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竞价人如需自行踏勘,踏勘期间出卖方不对竞价以外的任何事项作澄清或说明;潜在竞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描述及处置要求无异议,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整或免责。

3.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本条款全部内容;须严格遵循既定流程诚信参与,若因自身对规则理解偏差、操作不当等个人原因引发任何状况,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履行期限及合同有效期限:本项目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5. 本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为项目**的前置参考依据,所列内容为**基础,与正式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6. 本次竞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出卖方所有,出现争议时,出卖方将依据相关规则及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与处理。

7. 主体说明:本次竞价由****组织发布,因********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本项目正式合****公司作为签订主体。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上述主体安排。

8、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3.5%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9、意向用户须在本公告规定的竞价材料预约审核截止时间前,点击平台“获取资格”按钮,将符合本公告前述资格要求的全部相关资料上传至平台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未按要求完成资料上传及审核的,不得参与竞价。标书代写

10、平台联系人:陈先生 158****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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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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