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作为**市的标志性建筑,不仅是城市天际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现代化都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广场位于**新中轴线的核心地段,面向**城市CBD-珠江**、毗邻琶洲数字经济试验区、叠加其独特的地标优势,将成为**市未来的标杆性商业综合体,荟聚海内外高端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消费业态。
******广场东北侧,****广场商业空间引入复合型演艺内容,为**塔-琶洲世界级地标商圈助力。
一、项目名称及情况介绍
**塔剧场****广场首层L103商铺(附件一),实用面积约491㎡。现诚意向社会征求**塔剧场新空间演艺项目**单位,联合打造复合型演艺内容并长期**运营,预计运营时间5年。
项目地址:****广场首层L103铺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
策划与创意设计:为拓展演艺内容的多元可能性,充分激发**方创意活力,本次招选制作类项目,不预设具体的演出形式,面向市场广泛征集契合新空间定位与景区运营匹配的优质演艺项目。应征项目可围绕沉浸式戏剧、现场音乐、跨界喜剧、新锐舞蹈、多媒体互动演艺、主题派对演艺等多种形态展开,鼓励融合创新,打造兼具观赏性、参与度和商业价值的复合型演艺内容。
(二)**周期
**周期初定为5年,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日期起算。
(三)项目**方式
运营开业后,按照每月场地保底与销售额分成两者取其高的模式,即**方每月向**塔剧场支付一定**保底费用或按每月营业销售额(含税)分成,两者取其高的**模式。具体商务条件以最终谈判为准。
三、**单位招选条件
1.**单位需具备与新空间定位匹配的演艺制作和运营能力,在所提交项目内容的专业演艺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及成熟运营经验;拥有成功的复合型演艺项目案例,能承担场地改造投资及日常运营。
2.全年演出场次不少于100场,配合举办不少于15场景区内快闪活动;**期内负责项目运营。意向**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时间2年以上,经营范围包括营业性演出或演出经纪,且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入场搭建施工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方必须完成场地适应性改造、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等运营装修建设。
四、意向**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此项),均需加盖公章。
2.**方案(方案内容务必涵盖:公司介绍、演出**规划、过往项目案例、客群分析、营收测算、设备需求,拟派主要运营人员、投资概算)。
3.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报名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打印证明并签名盖章)。
4.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招选方式
通过**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塔剧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告,公开征集复合型演艺内容**单位,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六、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2月27日
七、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12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3月12日18:00前
九、递交文件方式及联系方式
1.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标书代写
2.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5474;
邮箱:****@gztjc.cn
十、**单位的选定
最终确定中选的**单位,我方将在**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塔剧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附件:**塔剧场新空间所在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