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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27
| 项目名称 | ****中心起步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屋顶光伏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县石湾镇产城大道与**南路交界处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688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冯广建 |
| 联系人 | 柴龙杰 | 联系电话 | 185****0392 |
| 项目投资(万元) | 6589.4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1-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拟利用,项目的屋顶可利用面积为68100.00m。项目充分开发利用**县丰富的太阳能**,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从能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加上光伏车棚750.00m,共计68850.00m2可利用面积,综合设计标准年发电量为1585.14万kW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通过设置工地围挡酒水压尘、分段施工等基本将扬尘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工地内。 施工期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将通过使用合格的燃油 、添加助燃剂、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排放。 运营期将加强绿化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设备处理后,分离产生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艺或道路降尘,不外排,淤泥运至弃土场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艺或道路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水经临时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回用于工程施工,其余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弃土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沉砂池废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处理。运营期噪声通过安装隔声窗、安装声屏障、建设绿化带等措施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将严格管理,科学施工、合理布局,做好边坡防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植被恢复工作。运营期在道路沿线两侧种植树木,因地制宜,采取同地或异地植树补偿措施,弥补本项目对树木的破坏。 | ||
| 承诺:**** 冯广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冯广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