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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医院已完成了《****医院(****区)扩建使用钇-90树脂微球治疗项目》的环评工作。 本项目在建设单位、评价调查单位、技术专家等单位的参与下进行了项目环评工作,并编写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环境影响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本项目报告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院。 公式内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信的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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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8182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