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78****5052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 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 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5#、1-6#楼及其周边相应配套设施。其中(1)1-5#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3.65米,建筑面积为11709.9平方米;(2)1-6# 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7.25米,建筑面积为13438.56平方米。
2.工程地点: **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3.询价标的详情:
| 机械名称 |
型号 |
单位 |
租赁方式 |
数量 |
工程量 |
备注 |
| 塔式起重机 |
QTZ125(6015) |
台 |
月 |
2 |
8 |
备注:
1)、报价含:含税(税率:9% )。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含吊装设备等)、检测验收备案、维修、保养、运输、预埋螺栓、附墙、顶升、起吊、燃油等一切与设备安拆及使用有关的费用,报检费用已包含在机械进出场费用中。
2)、结算方式:塔吊租赁费按月办理结算,结算时根据现场双方签字认可的机械租赁单为依据;报价人办完设备所有手续,塔吊具备使用条件,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次日开始计算租期。租赁期满后 7日内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按当月结算金额的70%进行付款,尾款待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付清。
4.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机械设备租赁,资质条件须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械需满足国标标准要求;机械进场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进场投入使用的塔吊年限不得超过5年。
5.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提交报价单时,需附具符合本询价要求的文件资料。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6.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