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拟选址在**市**区平沙镇兴产一路315号7栋101(半层)、201、301、401厂房投资建设****Mini/MicroLEDCOB显示产品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98654.77万元,其中二期投资24663.77万元,租用平沙电子电器产业园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Mini/Micro LED COB显示产品生产线,配****实验室,使用建筑面积41734.49m2,设计年生产Mini LED COB显示产品6.48万平方米/年,可与箱体组成显示产品27000个。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生产Mini LED COB直显模组4.32万平方米/年,可与箱体组成显示产品18000个;二期设计生产Mini LED COB直显模组2.16万平方米/年,可与箱体组成显示产品9000个。
本次验收范围为****Mini/MircoLEDCOB直显产品扩产项目(二期)内容的整体验收,年产Mini LED COB直显模组2.16万平方米/年,可与箱体组成显示产品9000个。
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二期项目竣工日期
2026年2月2日
(二)二期项目调试时间
2026年2月6日~2026年6月10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6****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