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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受托人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信息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人地址:**省**市**区正义路3号。
(三)委托需求:
1.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3.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4.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8.服务周期为5年。
(四)费用:
1.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保留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3.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4.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日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中按合同约定比例计提;
2.在职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计算,取得受托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保留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受益人自行承担,按月从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扣除。
(六)拟选聘受托人数量:1个。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须持有中华人民******保障部依法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并明确具有“受托管理”业务资格;(提供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二)应为经****总局(或原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正式批准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
(四)累计拥有不少于3年(含)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实操经验,且在此期间实际管理过至少3个以上单一计划或集合计划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五)具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关信息系统支持能力;同时配备了相应的专业管理团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及专职人员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参保证明)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机构信用报告)
(七)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年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的其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17:30前。
(二)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可不提供);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受托类)等资格相关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4.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时最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
7.项目服务方案;
8.管理费报价单;
9.其他相关材料。
10.比选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比选文件资料按内容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按照比选文件格式制作);
(2)提供的纸质版资料为打印文件,按A4规格制作,每页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
(3)报名当天请将所有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题注明“参加**金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比选”。
(三)报名资料投递方式: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
投递地址:**市正义路3号****人力**部(五楼501办公室)。
专人送达****公司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先生、梁女士,电话:0898-****7781。
四、参选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近三年以来受到省、****政府****协会通报处罚的单位及个人,无参选资格。
(二)参选单位提交材料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视同放弃参选资格。
(三)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报名且提交材料的,视同放弃参选。
(四)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人的安排与委托人签署合同。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五)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报名单位对在参选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等(无论书面或电子)的内容保密,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选聘期满后仍然有效。
(七)如报名单位数量只有1家的,重新发布选聘公告。
(八)如报名单位符合资格要求数量大于2家的,按综合评分法开展比选工作;小于或等于2家的,重新发布选聘公告。
(九)委托人有权对工作需求进行最终解释。
五、确定中选机构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金城官网发布。
附件:公开选聘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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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