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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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尔王****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尔王庄镇小**村闫东干渠北堤埝2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 挂牌价格 |
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电源使用。水费、电费等其它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经济损失,均与发包方无关。 3.在承包期内,承包****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土地面积承包方按原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原合同。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林地内如遇相关部门人员(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进入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施工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承包方的地上物造成损失按相关标准补偿。如承包方不同意相关部门施工人员进入所承包的地内进行施工,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在承包期内,如遇规划调整改变了该地块的土地性质,承包方无偿配合整改,承包方如继续承包,要按照改变后的土地性质进行使用,如果承包方不再承包,发包方配合协助办理砍伐证,承包费按实际承包期计算其余予以退还。 6.在承包期内,如建设水利设施,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建设施工,所有损失不予赔偿。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属于承包方所有的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8.合同到期,必须申请采伐,否则地上树木无偿归甲方所有。如遇政策原因申请砍伐未批准,则本合同顺延至砍伐时止,土地租金费用按日计算,每日租金按承包期内日租金计算。 9.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10.村委会收取文书费300元/份。 11.承包费一年一交,于每年1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承包费。 12.在承包期内,如有林木补贴归承包户所有。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1000元土地承包保证金,如中途退包(不包含本条款第3小项)此土地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补偿发包方各项损失。承包到期后,承包方如无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发包方退还承包方保证金1000元。 1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及环境保护保证金共3000元(备注:秸秆禁烧2000元及环境保护保证金1000元)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秸秆事件及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3000元保证金,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一次焚烧秸秆及环境保护污染事件扣除5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3000元时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未发生焚烧秸秆及环境保护事件,则退回3000元保证金。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村委会指定地点。 15.本方案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未尽事宜以发包方解释为准。 16.若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均由承包方承担。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 1月 1日 至2027年 12月31日,不满2年按 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林木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974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