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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076073E | 建设单位法人:南杰 |
| 南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工业园区 |
| ****175t/h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88-综合利用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9-D4419-其他电力生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 |
| 经度:111.221381 纬度: 35.6820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2-11 |
| 运环函〔2019〕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160 |
| 290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07607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鑫****公司 |
| ****0105MA0LQG4W9U | 验收监测单位:**宏****公司 |
| ****0106MADWE375XB | 竣工时间:2019-10-26 |
| 2025-11-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0 |
| 2026-0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11Za8f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干熄焦装置处理能力175t/h | 实际建设情况:干熄焦装置处理能力175t/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75t/h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为175t/h干熄焦装置、干熄焦锅炉、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制氮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系统、红焦运输系统、运焦系统、焦仓、除尘设施等设备设施,部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75t/h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为175t/h干熄焦装置、干熄焦锅炉、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制氮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系统、红焦运输系统、运焦系统、焦仓、除尘设施等设备设施,部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净排水为循环排污水、软水站排污水和干熄焦锅炉排污水,废水中主要含盐类,该部分废水送150万吨/年焦化工程拟**的中水系统处理后淡水回用于化产循环系统补充水,不外排;环评阶段中水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t/h,采用“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电渗析”的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净排水为循环排污水、软水站排污水和干熄焦锅炉排污水,废水中主要含盐类,该部分废水送150万吨/年焦化工程**的中水系统处理后淡水回用于化产循环系统补充水,不外排;现中水系统处理规模为120t/h,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 |
|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净排水为循环排污水、软水站排污水和干熄焦锅炉排污水,废水中主要含盐类,该部分废水送150万吨/年焦化工程**的中水系统处理后淡水回用于化产循环系统补充水,不外排;现中水系统处理规模为120t/h,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经泵送至化产循环水池回用。未对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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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6.83 | 181.01 | 0 | 0 | 16.83 | 16.83 | / |
| 0 | 0 | 337.5 | 0 | 0 | 0 | 0 | / |
| 0 | 12.83 | 59.4 | 0 | 0 | 12.83 | 12.8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干熄焦地面除尘站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干熄焦地面除尘及脱硫设施1套,除尘器选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235000m3/h,滤袋材质:覆膜抗静电涤纶针刺毡,过滤风速:<1m/min,过滤面积:4100m2;干熄焦烟气脱硫采用钠-钙双碱法。 | 监测期间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6.1-7.9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为23-26 mg/m3; | |
| 2 | 焦仓除尘站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仓环境除尘设施1套,除尘器选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160000m3/h,滤袋材质:覆膜抗静电涤纶针刺毡,过滤风速:<0.7m/min,过滤面积:3900m2。 | 焦仓除尘站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8.2-8.5 mg/m3。 |
| 1 | 基础减振、消音器、隔音室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 基础减振、消音器、隔音室等 |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42.4dB(A)-64.0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8.0dB(A)-54.6dB(A)之间。 |
| 1 |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 |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项目电站的循环水坑、凝结水泵坑、射水箱、事故油池和生产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地下管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抗渗混凝土防渗”满足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项目干熄焦本体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满足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项目其他区域:采用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
| 1 | 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严防二次污染。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环境除尘系统产生的焦粉(灰)、废石膏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机油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暂存、运输等环节的环境管理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干熄焦地面除尘站一次除尘器、二次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焦粉及除尘灰,收集下来的焦粉及除尘灰均外售处理;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废气湿法脱硫产生的废石膏渣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现有150万吨/年焦化工程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政府、园区的应急预案联动。 | 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已于2023年10月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2****环境局完成备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办公楼、宿舍、食堂、浴室等;给排水依托现有工程新鲜水系统、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蒸汽管网依托现有工程低压蒸汽管网;供电依托现有工程供配电设施;生产装置依托现有工程焦炉生产装置;环保设施依托150万吨/年****处理站,现有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500m3事故水收集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办公楼、宿舍、食堂、浴室等;给排水依托现有工程新鲜水系统、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蒸汽管网依托现有工程低压蒸汽管网;供电依托现有工程供配电设施;生产装置依托现有工程焦炉生产装置;环保设施依托150万吨/年****处理站,现有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500m3事故水收集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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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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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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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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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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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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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