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林辅农用地经营管理,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集团林辅农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内森工字〔2025〕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林辅农用地中草药种植**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选方:******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176****1285
本次招选的林辅农用地****公司局址区域,建档总面积1331.25亩,地块档案编号为****,土地权属清晰。地块具体土壤质量、位置、基础设施等实际条件,可向招选方咨询了解。
本次**采取固定租金+利润分成的分层**模式,具体约定如下:
1、固定租金:租金底价为190元/亩/年,按年度缴纳;**方需在每年租赁周期起始前15个工作日内,将本年度固定租金足额支付至招选方指定账户。
2、利润分成:具体分成方式、比例及核算标准,由**方与招选方在确定**意向后另行详谈并签订书面约定,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中草药种植相关经验或技术能力,拥有符合种植要求的人员、设备等经营条件;
3、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失信被执行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4、同意本公告及后续**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接受招选方的日常经营监管。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为报名期(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报名期满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计划招选1名**方,若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选名额,后续续期安排及截止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标书代写
2、报名方式:报名时,意向竞价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整,报名人需携带相关资料至招选方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成功后,进行登记、编号。如未达成**,且意向**人无违约行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汇款账户。
3、报名资料:
(1)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草药种植相关资质/经验证明材料;
(2)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报名地点:**********中心(具体地址可电话咨询)。
1、报名截止后,招选方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意向**人名单;
2、招选方与合格意向**人洽谈**细节,确定最终**方;
3、招选方与最终**方签订正式**合同,**方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方取得地块经营权后,仅限开展中草药种植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不得将经营权再次流转,确保租金缴纳人、**方、实际耕种人三者一致;
2、**方需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禁过度开垦、违规倾倒垃圾、盗挖倒卖土壤等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不得在地块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方需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接受招选方的日常巡查和监管;
4、**期内,若**方出现违规经营、逾期缴纳租金等情形,招选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地块经营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后,招选方将收回地块经营权。**方需在合同期满前,按要求退出农资设施设备,清除农业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确保土地面积完整、状态良好并移交招选方;若**方拒不退出、越界侵占等,招选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本次招选计划确定**方1名,最终**方的确定以招选方综合审核及洽谈结果为准;
2、**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需遵守《****集团林辅农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内森工字〔2025〕69号)、《****集团关于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森工发〔2025〕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招选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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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