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 标的名称 |
****4楼部分场地用房3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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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3-05 |
| 出租底价 |
176295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联系人 |
潘先生、施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2327、0571-****5591 |
| 联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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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4楼部分场地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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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市**区**东四苑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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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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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898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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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用途 |
文体娱乐用地/非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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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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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现状 |
出租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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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事项 |
租赁房屋位于****4楼,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其为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130号房屋所有权证的一部分,招租面积共计300平方米(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17629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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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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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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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租日 |
以《****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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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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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1个月前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租金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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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20%计 |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出租用途要求 |
体育项目培训、活动和配套办公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体育项目培训、活动和配套办公。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4)承租方需具有省、市级或以上优异资质的体育组织,能够开展各类体育培训,并有体育行业高危国职培训执照以及专业的师资力量(国家级体育行业培训师和考评人员);能够积极开展服务于群众体育活动和公益活动的体育组织;能够承接**以及省、市级体育竞赛及赛前培训等体育组织。 (5)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经营业态,未经出租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增加、扩大经营项目及范围,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有违法律法规或社会道德。否则视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7)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其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 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时,房屋租赁费按照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不得转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在承租本次租赁房屋前,须对该处房屋的结构、装修、位置、消防、环境、设施设备、物业及水电可供容量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承租方承租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 (11)该房屋****健身馆四楼区域,****健身馆四楼为体育运动健身项目公共开放部门,承租方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不得****健身馆的经营开放、赛事活动和相关培训秩序。 (12)租赁房屋的电费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支付,电资费标准:0.77元/度。如资费标准调整,以实际调整为准。电费缴纳时间和金额以出租方出具的结算清单为准,承租方须在接到结算清单后5日内将相关费用结清。相关票据由出租方代收并开具收据。 (13)物业资费标准:无。此次租赁房屋范围内的物业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14)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 3、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成交总价(3年年租金之和)4%的交易服务费。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踏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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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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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电话 |
0571-****5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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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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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36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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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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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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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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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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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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