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
公 告
2025年12月3日,****法院作出(2025)川 0184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债务人”)的重整申请。2026年1月23日,****法院作出(2026)川0184破1号《决定书》,指定**万商****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韩冬为负责人。
为及时厘清债务人财务状况,预估债务人存量资产价值,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及评估中介机构。为了保证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现就审计、评估机构的遴选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 |
| 住所地 |
**市元通镇禹王村9组40号 |
| 成立日期 |
2008年2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胡小艳 |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 股权结构 |
倪**持股90%,胡小艳持股10% |
| 经营范围 |
纸制品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遴选项目工作范围
(一)审计项目
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和资产进行接管,并在审计工作期间,妥善保管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后续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关联企业进行接管;
2.对债务人重整受理前财务常规审计,对债务人重整受理后至程序终结期间费用审计;
3.对债务人进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专项审计,后续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关联企业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口径审计报告;
4.据实出具债务人及关联企业是否存在财务混同的专项核查报告;
5.为重整程序提供相关会计服务,并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及关联企业在重整期间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6.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编制财产状况报告书;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对审计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
7.协助管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测算与清算、税务债权核查等税务事宜,并对债务人的历史遗留税务问题提出咨询建议,并对清算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出具咨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税种的减免方式和路径、从税务优化角度提供建议等;
8.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意见;
9.就债务人及关联企业可能涉及的破产法所规定之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进行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0.就债务人及关联企业股东出资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1.自入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及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出具相关报告;
1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配合管理人及评估机构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评估项目
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进行评估;
2.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包含法定优先权对应的财产)按对应的债权进行统计,单独出具该部分的评估结果;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机构均可报名,除国家法定资质要求外,不设其他特定资质要求。
(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三)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2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四)所有参选人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参选提交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报名表及参选机构介绍(需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二)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初步的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等;
(三)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包括费用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包干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
(四)参选承诺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忠实履职的其他情形;
2.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3.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等工作成果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5.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协助、****法院依法推进破产程序。
(五)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入选入围等级评定资质等);
3.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以及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机构近五年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包含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上列材料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内容应与正本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并进行纸质密封加贴封条,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可以根据情况在身份证件处加盖用途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执业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五、评选方式
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日后,管理人将于7个工作日内,****法院的监督下,随机抽选5名****小组,通过书面比选方式,依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和经验、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中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如有)。如最高得分相同的,则邀请所有最高得分的机构派员进行现场抽签确定中选和备选机构。
六、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报价由参选单位自主报价,且采取一次性包干总价(含税)方式报价,报价中包含中介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住宿、差旅、交通、餐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二)本案目前处于重整程序中,如本项目重整程序中因对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报告过期等原因需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审计、评估或专项报告,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审计、评估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并根据重整计划等法律文书的规定,在审计、评估机构提供发票后支付。
七、报名方式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报名材料最后提交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7时。
(二)材料递送方式
参选机构应在提交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及电子版参选文件。
1.纸质版参选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各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3月4日17时(以邮件、快递到达管理人处为准)前将参选材料密封后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收件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A座4302室,联系人:倪氏纸业管理人,电话:177****8176。)
2.电子版参选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参选机构需同步提交Word版及用印的PDF版参选文件,电子版参选文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163.com。
如有疑问,请于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详询。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77****8176、156****0051。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服务费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在中介机构相关工作经管理人确认最终成果后,待收到发票且债务人具备支付条件时支付。
(二)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三)比选人提交比选文件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述全部内容。比选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还比选文件,且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四)为提高选聘效率,如果报名参加比选的机构低于三家的,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可以从中确定入选机构,不再重新进行比选。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也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再次公开比选。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本公告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参选人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六)本次比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比选程序。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pdf
审计机构参选文件格式.docx
评估机构参选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