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泡沫灭火剂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泡沫灭火剂比价
项目编号: ****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05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预算(元):254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省**市**区**市**区中强南街8****支队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不需要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不需要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办公设备零部件 泡沫灭火剂 海狮 3% AFFF -40℃ 抗海水 10 一、基础标准与型号界定★执行标准:采购产品需完全符合GB 15308-2006全部要求,适用于此类水成膜抗海水泡沫灭火剂的技术判定、检验及验收。型号规格:依据标准4.2型号编制规则,明确产品型号为“3%(AFFF,-40℃)-耐海水”,“6%(AFFF,-40℃)-耐海水”。二、核心技术要求★(一)一般要求水质适应性:需满足用海水配制的泡沫溶液浓度与淡水配制浓度完全一致,确保在海水环境中使用时性能无偏差。混合禁忌:严禁与规格型号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的其他泡沫液混合使用(如不得与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泡沫液等混合),避免因兼容性问题导致灭火性能失效。(二)物理化学性能(低倍水成膜泡沫液) 性能项目 要求 凝固点 温度处理前,实际凝团点需在特征值(-40℃)±4℃范围内,即-44℃-36℃,确保-40℃环境下不凝固,抗冻结、融化性 温度处理前、后均无可见分层和非均相现象; 性能项目 要求pH值 温度处理前、后均为6.0-9.5;表面张力 温度处理前,实际值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 界面张力 温度处理前,实际值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mN/m或不大于特征值的10%;扩散系数 温度处理前、后均为正值;(三)泡沫性能发泡倍数:温度处理前、后,实际发泡倍数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或不大于特征值的20%(取两者中较大值判定);25%析液时间:温度处理前后,实际时间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20%;(四)灭火性能(针对非水溶性液体燃料)强施放:抗烧时间≥10min,不要求灭火时间;灭火时间≤3min,不测试抗烧时间;海水灭火验证:需用人工海水重复上述灭火试验,确保灭火性能与淡水配制时一致。 三、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名称 核心要求与说明 营业执照 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泡沫灭火剂生产相关类别。(生产厂家需含生产资质,贸易商需含销售资质);产品认证证书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需明确产品型号(3%/6%AFFF-40℃ 抗海水),与投标产品一致。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检验项目需包含 GB 15308-2006 7.2 规定的必检项目:温度处理前的凝固点、pH值、扩散系数(AFFF型)、发泡倍数、25% 析液时间等; 质量保证承诺函 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无虚假参数;-严禁与其他规格/工艺泡沫液混合使用(依据 GB15308-2006 5.1.3);-储存期内(8年)产品性能不衰减,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灭火失效,承担全部责任;-供货时提供每批次出厂检验报告,配合买方抽样送检供应商应当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标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任意一条不满足则视为不符合比价要求。计量单位为吨出现废标情况,重新发布后如合格供应商不满足三家仍可继续进行评审,如最低价供应商资质不合格,则顺延至下一家资质合格且最低价供应商。
2 办公设备零部件 泡沫灭火剂 海狮 6%AFFF -40℃ 抗海水 8 一、基础标准与型号界定★执行标准:采购产品需完全符合GB 15308-2006全部要求,适用于此类水成膜抗海水泡沫灭火剂的技术判定、检验及验收。型号规格:依据标准4.2型号编制规则,明确产品型号为“3%(AFFF,-40℃)-耐海水”,“6%(AFFF,-40℃)-耐海水”。二、核心技术要求★(一)一般要求水质适应性:需满足用海水配制的泡沫溶液浓度与淡水配制浓度完全一致,确保在海水环境中使用时性能无偏差。混合禁忌:严禁与规格型号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的其他泡沫液混合使用(如不得与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泡沫液等混合),避免因兼容性问题导致灭火性能失效。(二)物理化学性能(低倍水成膜泡沫液) 性能项目 要求 凝固点 温度处理前,实际凝团点需在特征值(-40℃)±4℃范围内,即-44℃-36℃,确保-40℃环境下不凝固抗冻结、融化性 温度处理前、后均无可见分层和非均相现象; 性能项目 要求pH值 温度处理前、后均为6.0-9.5;表面张力 温度处理前,实际值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 界面张力 温度处理前,实际值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mN/m或不大于特征值的10%;扩散系数 温度处理前、后均为正值;(三)泡沫性能发泡倍数:温度处理前、后,实际发泡倍数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1.0或不大于特征值的20%(取两者中较大值判定);25%析液时间:温度处理前后,实际时间与特征值偏差不大于20%;(四)灭火性能(针对非水溶性液体燃料)强施放:抗烧时间≥10min,不要求灭火时间;灭火时间≤3min,不测试抗烧时间;海水灭火验证:需用人工海水重复上述灭火试验,确保灭火性能与淡水配制时一致。 三、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名称 核心要求与说明 营业执照 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泡沫灭火剂生产”等相关类别(生产厂家需含生产资质,贸易商需含销售资质);产品认证证书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需明确产品型号(3%/6%AFFF-40℃ 抗海水),与投标产品一致。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检验项目需包含 GB 15308-2006 7.2 规定的必检项目:温度处理前的凝固点、pH值、扩散系数(AFFF型)、发泡倍数、25% 析液时间等; 质量保证承诺函 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无虚假参数;-严禁与其他规格/工艺泡沫液混合使用(依据 GB15308-2006 5.1.3);-储存期内(8年)产品性能不衰减,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灭火失效,承担全部责任;-供货时提供每批次出厂检验报告,配合买方抽样送检供应商应当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标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任意一条不满足则视为不符合比价要求。计量单位为吨出现废标情况,重新发布后如合格供应商不满足三家仍可继续进行评审,如最低价供应商资质不合格,则顺延至下一家资质合格且最低价供应商。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8
招标公告
大庆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泡沫灭火剂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