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1.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茶店子微电网建设施工项目
2. 更正信息
(1)遴选文件第一章第2条2.3款
原内容:“项目期限:工期为35个日历天(发电运行、系统调试、平台接入不含在施工总工期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起算,具体开工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从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实现光伏发电工作。”
现更正为:“项目期限:工期为35个日历天(发电运行、系统调试、平台接入不含在施工总工期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起算,具体开工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竣工****供电局办理光伏发电手续直至通电。”
(2)遴选文件第四章第十条第(五)项第2款
原内容:“完成施工建设后,****供电局办理光伏发电手续,从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光伏发电运行工作,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
现更正为:“完成施工建设后,****供电局办理光伏发电手续直至通电。”
(3)遴选文件第七章第四条
原内容:“完成施工建设后,****供电局办理光伏发电手续,从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光伏发电运行工作,因协调供电单位光伏通电产生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现更正为:“完成施工建设后,****供电局办理光伏发电手续直至通电,因协调供电单位光伏通电产生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3. 报名时间不变
4. 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 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028-****0606
三、发布媒体
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成****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om/)、****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cg.****.com/)等同步发布。
四、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地 址:**省**市**区清江中路20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0611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