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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 |
| 1 | 景田包****基地项目 | **县寿安街道**大道与利民**段交汇处 | 景田****公司 | 四****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吨纯净水生产线5条,厂房及配套功能间,购买(德国克朗斯吹灌旋整线3条;购买星美新吹灌旋整线2条;****公司无油压缩机5台;****公司压缩机3台);****中心一套;产品规格及产能:1条(0.56L/0.36L×100000瓶/小时);1条(0.36L、0.56L×81000瓶/小时);1条(1.5L×30000瓶/小时);1条(4.6L/6.8L×6000瓶/小时);1条(15L×3500瓶/小时)。 | 成蒲环审(承诺)〔2025〕7号 | 2025年8月18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街道西街37号
联系电话:028-****5183
****政府网站链接:http://www.****.cn/pjxrmzf/c160163/nav_lis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