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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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为保障**县20****机关单位集中、规范、高效办公,需租赁一处综合性办公用房。该场所需满足日常办公、市民政务服务、车辆停放及干部职工餐饮等全方位需求,实现**的集约利用和服务的提质增效。

二、相关标准:

符合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为满足实际办公需求,本次拟租赁的房屋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位置要求

1.租赁场所需位于**县范围内,要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毗邻城市主干道,便于市民和企业前往办理业务,且公共交通网络发达。

(二)场所面积要求

租赁场所总面积不低于78000平方米,****办公室、政务服务大厅、食堂等)总面积不低于46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低于31500平方米。

(三)功能需求

1.可容纳人数:整体办公区域设计规划应能满足约1200名干部职工同时办****办公室、开放式工位等)。

2.****服务大厅,要求能满足多部门窗口集中办公需求,且能明确划分出咨询导办台、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窗口受理区、后台办公区、政务公开区等核心功能区。

3.会议室配套:须配备大、中、小型多种规格的会议室及接待室。

4.食堂餐饮服务:须配备食堂,满足高峰时段约1000人次的就餐需求。

5.房屋应具备成熟的公共交通条件,以满足人民群众办事及各部门办公人员通勤便捷性的要求。

6.各功能用房面积符合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四)配置要求

1.安保要求:提供专用、安全的网络及设备机房,关键区域实现24小时电子监控全覆盖;楼宇结构、荷载、消防、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配****机关办公的严格要求。

2.电梯要求:须配置充足电梯(客梯),确保通达租赁场所所在楼层。

3.停车要求:****停车场,并配备电子道闸、智能收费系统、24小时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且在租赁期内不得就此向采购人收取停车费用。投标人必须进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4.管理要求:具备完善的办公用水用电基础设施。

5.消防要求:消防安全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完备有效。

6.卫生设施:各楼层须配备充足的卫生设施,保证供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7.基础设施:场所需配备完整的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件。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1.房屋须确保能够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整体搬入并正常办公,出租房屋内的水、电、照明、空调、电梯、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能源计量系统,水电起始计量明确,确保结算清晰无争议。

3.所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应急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完好。

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以上1-4项内容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的时间:以整体入驻之日起算,租赁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履行合同地点: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准。

3、履行合同方式:提供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

五、服务标准:

1、投标人须确保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或中标人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出租房屋的房产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或者转租授权书或者其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保证租赁给采购人的房屋质量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属于延续性的服务,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 5号)规定组织验收,入场前由采购人对租赁场地进行一次性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租赁场地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善,再行验收。验收环节产生的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租金按照季度进行支付(即下一季度支付上一个季度的租金)。中标人须于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2、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发生买卖、赠予、抵押、质押等行为,需按法律规定提前告知采购人。

3、在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无故中止采购协议。

4、中标人应尊重采购人使用自主权,不得对采购人正常合理使用该场地进行干扰和妨碍,不得干扰采购人正常开展工作。

5、中标人保证本采购中约定的房产状况不属于违章建筑。租赁期内,采购人对该场地拥有合理使用权和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进出自主权。

6、租赁期内,如因中标人的责任或过错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人身伤害,均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如由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做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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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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