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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旭兴****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市睿强大厦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位于**市东郊单元,****市昌明﹒御林天宸建设项目用地、南至体育公园、西至李孟路、北至规划商业用地。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4.91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21层酒店及4层裙楼1栋,**地上建筑面积29800㎡、地下建筑面积14610㎡,总建筑面积44410㎡。客房160套、公寓48间。
地块指标:容积率2.998,建筑密度39.98%,绿地率20.02%,建筑最高99.2米。机动车停车位147个(其中:地上14个、地下133个)。
**分析结论:酒店建成后对周边拟建及已建住宅楼均无**影响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6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4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4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091(0930-****588)
邮编:731100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