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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DHRW9M8H | 建设单位法人:卞惠 |
| 曹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东路58号 |
| **年产15万套汽车饰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321944 纬度: 31.932500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0 |
| 澄高行审环〔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1MADHRW9M8H001X |
| 2025-0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DHRW9M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1MADHRW9M8H | 验收监测单位:**智慧****公司 |
| ****0281MA1XWD8J5Y | 竣工时间:2025-03-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31An1h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成立于2024年4月,注册地址位于**市蟠**路12号,公司成立至今未进行生产活动。现因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公司位于**市**东路58号(**东路58号与蟠**路12号为同一厂区,仅命名表示不同,**东路为厂界北侧道路,蟠**路为厂界东侧道路)的厂房1000平方米,同时购置注塑机、喷枪、烘箱烤灯等设备共55台/套,从事新能源汽车饰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年生产汽车饰件15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利用现有已租赁厂房,实际购置喷枪、抛光枪、手提式打磨机等设备共计26台套,直接对外来成品饰件进行补漆,暂不形成产能。此次验收为一阶段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P粒子→注塑成型→喷漆→检验→修补→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外来成品不合格饰件→补漆→成品 |
| 一阶段直接对外来成品饰件进行补漆,注塑和喷漆工序尚未建设,待后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①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喷漆和修补工序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修补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补漆房采用天然气作为加热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该项目一阶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该项目一阶段废气主要为修补工序中调漆、喷涂、烘干及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漆雾及挥发性有机物;天然气燃烧废气。补漆房采用密闭负压方式对修补工序中调漆、喷涂、烘干及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由配套的“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该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补漆房、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采取措施为:①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②车间墙壁实砌,有效隔声;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该项目一阶段固废主要为喷枪清洗产生的洗枪废液、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漆渣、洗枪废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均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项目建设一个1个一般固废堆场(10m2),一般固废堆场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利用房东******公司危废仓库暂存,危废仓库建设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满足贮存要求,具有三防措施,标志齐全。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应当在厂内设置容积不小于109m3的事故截留措施,可采用配备足够容量的应急水囊作为企业事故截留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购置109m3的应急水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4 | 0.03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12 | 0.015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1 | 0.001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1 | 0.0002 | 0 | 0 | 0 | 0 | |
| 0 | 0.0029 | 0.0036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2 | 2.2 | 0 | 0 | 2 | 2 | / |
| 0 | 0.0027 | 0.0044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0013 | 0.0411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13 | 0.1257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0252 | 0.372 | 0 | 0 | 0.025 | 0.025 | / |
| 1 | 化粪池 | pH、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依托房东******公司现有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184【2025】:验收监测两天期间,厂区接管水pH值7.5、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54~137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10~31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13.8~18.2mg/L、总磷日均排放浓度1.22~1.91mg/L、总氮日均排放浓度16.0~21.2mg/L。 |
| 1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成,1套,处理补漆房废气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184【2025】:验收监测两天期间,废气治理设施后道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12kg/h。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0.03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3.13×10-4kg/h。乙苯排放浓度最大值0.0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2.98×10-4kg/h。邻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0.0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2.95×10-4kg/h。间/对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0.08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7.70×1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3.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29kg/h。 | |
| 2 | 天然气收集管道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已建成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184【2025】:验收监测两天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0.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3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8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 |
| 1 | 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已建成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184【2025】:验收监测两天期间,厂界测点昼间噪声值为62.3~63.4dB(A)。 |
|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该项目一阶段固废主要为喷枪清洗产生的洗枪废液、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漆渣、洗枪废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均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项目建设一个1个一般固废堆场(10m2),一般固废堆场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利用房东******公司危废仓库暂存,危废仓库建设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满足贮存要求,具有三防措施,标志齐全。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不外排。 |
| 1 | 企业应当在厂内设置容积不小于109m3的事故截留措施,可采用配备足够容量的应急水囊作为企业事故截留措施 | 企业已购置109m3的应急水囊 |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化粪池、污水接管口均依托房东******公司现有。**2根排气筒,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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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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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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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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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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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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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