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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00MA8P7NYR2X | 建设单位法人:管伟 |
| 管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安****经济开发区纬六**侧 |
| 耐腐高结晶PVDF等新材管阀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367778 纬度: 31.405556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6 |
| 霍环评〔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00MA8P7NYR2X001W |
| 2024-1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6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00MA8P7NYR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00MA8P7NYR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DP3Q0X0W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2025-11-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2 |
| 2026-0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8012 |
| 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建设5栋生产厂房,其中利用现有的2栋厂房进行改建,**3栋厂房,依托原有设备,并新增单螺杆挤出机、注塑机等机械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PVC(UPVC、CPVC)、PPH、PVDF、MPP、PE等新材管阀件生产线24条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300吨耐腐高结晶PVDF等新型管材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改造2栋厂房(2#厂房、3#厂房利用现有厂房改建),1#、4#、5#厂房、仓库暂未建设。本项目实际建设PVC(UPVC、CPVC)、PPH、PVDF等新材管阀件生产线12条,项目已建成,实际规模可达到年产1200吨的生产能力。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管材生产:上料、热熔挤出、真空定径、冷却定型、牵引、激光喷码、切割、检验、包装入库 管阀件生产:上料、注塑、冷却、修边、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管材生产:上料、热熔挤出、真空定径、冷却定型、牵引、激光喷码、切割、检验、包装入库 管阀件生产:上料、注塑、冷却、修边、检验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减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按雨污分流制要求,规范建设完善厂区内部雨污分流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一并****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排气筒设置数量及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项目PVC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及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采用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VDF、PPH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氟化氢及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采用喷淋塔+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工序产生少量氯化氢、氟化氢及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采用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PE熔 融挤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MPP熔融挤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中的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规定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中表4中的限值;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限值;氟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氟化物的浓度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中的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 4、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喷淋废液以及片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切实做好边角料、不合格品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6、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认真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废库、碱喷淋塔、原料区(油类、片碱储存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车间重点污染防治区之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目前施工已结束,经现场勘查,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一并通过市****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厂房热熔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厂房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产生新污染物,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已落实相关噪声防治措施。 已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已落实分区防渗。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环境管理人员和环境保护设施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安全和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严禁 擅自闲置、停用环保设施,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和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和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本项目满足“三同时”验收制度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73 | 0 | 0 | 0 | 573 | 573 | |
| 0 | 0.0428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35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800 | 0 | 0 | 0 | 10800 | 108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9 | 0 | 0 | 0 | 0.189 | 0.189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东淠河。 | 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公司对厂区污水排放口废水进行监测 |
| 1 | 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管材熔融挤出工序会产生少量氯化氢、氯乙烯及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在管材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管阀件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氯化氢、氯乙烯、氟化氢及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公司对有组织废气排气筒进出口进行监测。 |
| 1 |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基础或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注塑机、单螺杆挤出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了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a.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基础或减振垫;b.对生产车间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 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公司对厂界四周进行监测 |
| 1 |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认真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废库、碱喷淋塔、原料区(油类、片碱储存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车间重点污染防治区之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已落实分区防渗。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喷淋废液以及片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切实做好边角料、不合格品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在项目区露天堆放和焚烧任何固体废物。 | 已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环境管理人员和环境保护设施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安全和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严禁 擅自闲置、停用环保设施,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和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和安全生产事故。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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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