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审批
浙江-衢州-江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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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81MA7ELQ390W李焱雄
罗宁**省**市**市
**省**市**市贺村镇**大道21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省**市**市 **省**市**市贺村镇**大道218号
经度:118.55141 纬度: 28.62192****环境局****分局
2023-11-27
衢环江建〔2023〕50号****
2024-07-12115000
2112****
****0881MA7ELQ390W****
****0881MA7ELQ390W**大正****公司
****0881MA28FHWT7A2025-01-15
2026-01-262026-02-28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重新报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EN21-1区块,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液相包覆)和5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本项目属**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重新报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EN21-1区块,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液相包覆)
阶段性建设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液相包覆)和5万吨硅基负极材料。已建设5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液相包覆)生产线
阶段性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石墨负极材料:原料为采购的天然石墨和高分子聚合物。按照配比,将天然石墨和高分子聚合物混合均匀,形成浆料,通过泵自动输送至喷雾干燥的雾化器内。经喷雾干燥后的物料,通过自动输送螺旋,将物料均匀的输送至回转窑/辊道窑,经过高温固化。 高温固化工序主要是将浆料的灰分烧结排出,同时使得高分子聚合物在石墨表面形成均匀的包覆膜。低温固化产生的尾气通过尾气焚烧炉后,可完全处理排净。固化后的物料,有部分呈块状,需要通过普通的机械破碎进行打散,打散后进入混合设备,搅拌均匀,确保整批的一致性。混合均匀后的物料,通过自动控制下料速度,经过振动筛,将物料中的大颗粒或者少量异物筛选排出。电除磁机利用电磁场产生管道磁场,物料通过管道时,含磁性物质的物料将会吸附并自动排出,以控制物料内的磁性物质含量。最后筛分为确保成品端内无大颗粒和异物,作为成品异物管控的最后一关。最后自动包装机,将成品装入吨袋,装袋规格为200-800kg/袋。石墨负极材料:原料为采购的天然石墨和高分子聚合物。按照配比,将天然石墨和高分子聚合物混合均匀,形成浆料,通过泵自动输送至喷雾干燥的雾化器内。经喷雾干燥后的物料,通过自动输送螺旋,将物料均匀的输送至回转窑/辊道窑,经过低温固化工序。 低温固化工序主要是将浆料的灰分烧结排出,同时使得高分子聚合物在石墨表面形成均匀的包覆膜。低温固化产生的尾气通过尾气焚烧炉后,可完全处理排净。固化后的物料,有部分呈块状,需要通过普通的机械破碎进行打散,打散后进入混合设备,搅拌均匀,确保整批的一致性。混合均匀后的物料,通过自动控制下料速度,经过振动筛,将物料中的大颗粒或者少量异物筛选排出。电除磁机利用电磁场产生管道磁场,物料通过管道时,含磁性物质的物料将会吸附并自动排出,以控制物料内的磁性物质含量。最后筛分为确保成品端内无大颗粒和异物,作为成品异物管控的最后一关。最后自动包装机,将成品装入吨袋,装袋规格为200-800kg/袋。
由于企业对石墨负极材料固化工序进行技术升级,固化工艺条件得到优化,回转窑内反应温度大幅下降。原来碳化回转窑加热炉温度在950℃,工艺优化后,加热炉和高温炉温度均维持在150-250℃,苯乙烯-丙烯腈聚合物在低温下不易生成热力学氮,碳化废气中氮氧化物产生量大幅减少,取消石墨负极材料碳化炉废气后面的脱硝处理装置。由每两台碳化回转窑的烟气经一套“SNCR+布袋除尘器+SCR”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最后引至排气筒排放;变为每台碳化回转窑配置1套焚烧装置,4套碳化窑焚烧烟气经过一套公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配置1个排气筒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厂区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沟形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 清洗废水及初****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和循环冷却水一起纳管****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有关要求。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限值。具体指标详见《报告书》。对外只设置一个标准化污水排污口。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收集及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 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丙烯腈、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沥青烟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石墨和硅基石墨半成品 在投料、分散、破碎、筛分、除磁等工序产生的石墨粉尘排放参 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苯乙烯、氨、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具体指标详见《报告书》。①设备以及地面清洗废水:设备以及地面清洗废水通过收集管****处理站调节池。 ②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和外排。排污水通过收集管****处理站外排池。 ③生产区初期雨水:车间四周设有雨水管沟,初期雨水收集进初期雨水池,通****处理站调节池。 ④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纳管排****处理厂。 ①项目天然石墨投料仓器粉尘经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后再由管道收集进入集中折叠滤芯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 ②项目石墨计量罐粉尘经设备自带过滤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分散釜设置呼吸器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项目喷雾干燥物料经布袋除尘器回收物料后粉尘、少量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7m排气筒(DA001)排放。 ④项目涡轮破碎机、筛分、除磁粉尘经设备配套过滤装置过滤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⑤项目4台碳化回转窑天然气燃烧废气通27m排气筒(DA004)直接排放。 ⑥项目石墨负极材料固化工序进行技术升级后4台碳化回转窑的加热炉和高温炉废气经金属过滤器+TO焚烧处理后引至排气筒27m(DA005)排放。 ⑦项目石墨负极材料成品的包装粉尘经过滤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
1、2#厂房中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回转窑12台减少到8台,由于固化工序生产参数调整,回转窑供料机投料速度提高到原来的1.5倍,不引起产能变化。本次验收中实际建设4台。 2、由于企业对石墨负极材料固化工序进行技术升级,固化工艺条件得到优化,回转窑内反应温度大幅下降。原来碳化回转窑加热炉温度在950℃,工艺优化后,加热炉和高温炉温度均维持在150-250℃,苯乙烯-丙烯腈聚合物在低温下不易生成热力学氮,碳化废气中氮氧化物产生量大幅减少,取消石墨负极材料碳化炉废气后面的脱硝处理装置。由每两台碳化回转窑的烟气经一套“SNCR+布袋除尘器+SCR”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最后引至排气筒排放;变为每套碳化回转窑配置1套焚烧装置,4套碳化窑焚烧烟气通过一套公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配置1个排气筒排放。 上述变动由**一达环保****公司编制了《****年产2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变动分析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咨询。 3、实际运营中,干式球磨机调整为涡轮破碎机,为回转窑配套装置,非产能限制性装备不引起产能变化。 4、环评中每2台回转窑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1个废气排气筒;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4台回转窑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1个废气排气筒。 5、实际建设过程中每套碳化回转窑配置1套金属过滤器+焚烧装置,焚烧后4套碳化窑烟气配置1个排气筒排放。 6、****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m3/d;实际根据******公司的污水处理设计方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并新增电氧化系统。目前可以满足污水处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结合生产实际,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 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 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已于2025年7月28****环境局**分局上报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审查并给予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81-2025-73-L)。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1142 0 0 0 1.114 1.114
0 0.446 0 0 0 0.446 0.446
0 0.022 0 0 0 0.022 0.0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87 2.546 0 0 0.87 0.87 /
0 3.708 26.351 0 0 3.708 3.708 /
0 1.992 20 0 0 1.992 1.99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限值 ****处理站、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区综合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日均最大排放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日均最大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总氮日均最大排放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限值。污水处理站氨氮去除效率为52.9%-70.3%。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投料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设备自带除尘器并增加折叠滤筒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投料粉尘废气排放口(DA008)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碳黑尘)标准。该设施(折叠滤筒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处理效率为73.6%-94.7%。
2 喷雾干燥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限值标准 除尘器 喷雾干燥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碳黑尘)标准,丙烯腈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标准”;苯乙烯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限值标准。
3 碳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设施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燃烧后排气筒直排 碳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4)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标准”。
4 碳化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限值标准 除尘+TO焚烧 碳化废气排放口(DA005总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碳黑尘)标准;非甲烷总烃、丙烯腈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标准”;苯乙烯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限值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分区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 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1)在厂区周边铺设雨污管网,实现厂内雨污分流;(2)厂区道路场地均用水泥硬化,防渗措施已有效落实;(3)基础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4)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地面硬化,并放置防渗漏托盘。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库容应与危废产生量相匹配。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废过滤棉、废除尘布袋、废收尘、除磁料、筛上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实验室废物。 ①危险废物废机油、****实验室废物目前委托****进行转运处置。 ②一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废一般包装材料、废除尘布袋委托给**宏业****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分子筛、废过滤棉厂商回收;废收尘、除磁料、筛上料回用于生产。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结合生产实际,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 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 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已于2025年7月28****环境局**分局上报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审查并给予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81-2025-73-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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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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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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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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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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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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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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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