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8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批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056****1828
传真:
056****1828
地址:
**县**镇渡**路13号
邮编:
246701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钱桥镇高丰村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钱桥镇高丰村投资,本本项目拟**生产区域4000平方米、仓储区域2000平方米、办公等场所2000平方米,新投一条数据互联智能型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减震件)300万件的生产能力。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本项目备案中涉及的仓储区域、办公场所暂不建设,项目原辅料及产品在生产车间内储存,办公场所依托厂区内****小学教学楼),项目拟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需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运营期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涂胶废气、硫化废气:涂胶废气、硫化废气经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低温等离子除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机风量36000m3/h,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抛丸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涂胶废气、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 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80m2),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除尘灰、废钢丸、金属渣、废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等一般固废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20m2,硬化地面,做到表面无裂痕,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盗),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