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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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凤岗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 (2)建设性质: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为对现状道路升级改建,项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雁鸣湖路为**,项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凤岗镇,建设规模主要包含雁鸣湖路与博深高速联络线两条道路的建设与改造 (6)设计时速:博深高速联络线60km/h 、雁鸣湖路50km/h (7)规划路宽:博深高速联络线道路红线宽约30-38m、雁鸣湖路道路红线宽约30-40m (8)车道数:博深高速联络线为双向6车道 、雁鸣湖路为双向4车道 (9)征地拆迁:本项目道路影响区域现状大多为林地、山丘、荒地等为未开发用地;雁鸣湖路起点段接在建京东大道为现状荒地,沿线跨越东深供水渠后途径一处现状建筑物位于道路红线内,本项目实施前需对现状建筑物征拆,其余段基本途径山林,不涉及建筑物;博深高速联络线为现状道路改扩建,不涉及现状建筑物拆迁,项目沿线有现状架空高压线及电塔位于拟建项目红线内,已协调由相关权属部门做迁改处理,除以上外本项目不涉及重大拆迁。 (10)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1030.02万元 (11)其他:雁鸣湖路包含一座跨渠桥;博深高速联络线与雁鸣湖路交叉口采用主线下穿的菱形立交,**通道涵加U型槽一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为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土石方的挖掘、回填以及建筑材料装卸、搬运等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和清洗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弃土方、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施工现场出入口两侧5米范围内应采用砼硬化,场内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要时要冲洗清扫车轮、车体,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洗车污水应排入专用泥浆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施工阶段应对施工作业区以及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长期使地面保持湿度20%以上,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露砂土场地不用时 100%覆盖或绿化、工地出入口100%硬化、物料等堆放 100%遮盖,并加强施工管理,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为了尽量减少沥青烟对人体产生的影响,施工方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沥青碎石层的摊铺,以减少沥青层与大气接触的时间及面积;施工人员应配戴口罩,以减少吸入沥青烟气,从而减轻对身体的危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沥青烟对周边的影响不大。 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选用耗油低的施工机械施工,使用清洁燃料,合理控制行驶速度。使用合格的无铅汽油,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这样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明显。在施工营地配置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处理,由排水管道引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在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临时停放区设置排水沟,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临时隔油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填土压实及绿化用水,不外排。钻渣泥浆运至沉淀池和泥浆池内,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干化后将其晒干后在沿线空地内就地平整。桥梁基础施工在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项目下层土用于路基回填,表层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及施工临时占地复绿,即本工程挖方均作为填方利用,不能利用的弃方运送至**单位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弃材料如废弃钢筋、砖头、电缆及木料等。对于废弃钢筋、电缆由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回收再利用。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垃圾场。避免在长期堆存过程中,某些废弃物会因表面干燥风化而引起扬尘,造成危害,污染周围环境空气。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机动车行驶排放的尾气、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地面水径流所携带的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等。 要求车辆装配汽车尾气净化器。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为了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实行路检和年检,****管理部门有权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 禁止漏油、不安装防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水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营情况。落实项目的噪声跟踪监测工作,切实保护沿线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保投资落实,在采取一系列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阻隔噪声的传播,保护道路沿线声环境不受影响。 ****管理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由城市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在对道路进行养护的同时,也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6-02-28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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