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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6]14号
****管理委员会(2026)1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密度 |
竞买 保证金 |
| **** |
崇文西**侧、三杜街西侧、西杜街东侧、沁香西**侧 |
67298.75㎡ 100.948亩 |
商住混合 |
≤2.0且>1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30% |
6162.95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131****07004GB00012W****0000。
受让人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6]001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规划局申报。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2021]7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政府****公司报名申请。**市国有企业参加竞买报名的,****人民政府****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形的,依法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自有资金购地的证明材料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地块起始单价为305.25万元/亩,起始总价30814.75万元。
四、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9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16****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6年3月20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标书代写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3月20日15时在********中心四楼)举办。
八、****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服务局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银行****公司**人民支行
****银行账号:130********809666666
联系地址:****中心(滏**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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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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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1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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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