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田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嘉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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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2-27 10:54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袁家镇袁家村罗家田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5年,位于**省**市**县袁家镇袁家村罗家田,租****公司厂房拟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以秸秆、花椒油饼、草木灰等为主要原辅料,生产生物有机肥和有机肥,设计生产规模为生物有机肥1万t/a、有机肥1万t/a;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钢结构为主,建设发酵区、陈化区、加工区、原料库、成品车间、办公楼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发酵、翻堆、陈化产生的臭气采用厂房封闭+负压收集+生物除臭+15m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备料、发酵、翻堆、陈化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原料贮运、皮带运输产生的颗粒物经封闭厂房+****运输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和表2标准(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中餐饮废水先经隔油处理)用于周边农田肥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一般原辅料废包装材料、废铁钉铁屑在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生物除臭塔脱落的生物膜、地面清扫粉尘即刻回用于堆肥,不做暂存;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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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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