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襄财资规[2022]1号)相关规定,****拟对樊**月亮湾公园堤段管养点北边场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地位置和使用面积
月亮湾公园堤段管养点北边场地,****管理局管理的国有固定资产,坐落于樊**汉江左岸月亮湾公园堤段,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
二、场地用途和租赁期限
该场地位于市区汉江左岸月亮湾公园段堤防管理范围内,仅限于行政办公、电子文创使用,不得作为餐饮、仓贮、工业建设等使用,合同期限3年。具体起算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到期继续对外出租的,在新的招租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纳税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记录。
四、租金的确定和收取
我单位委托评估机构已对拟招租的场地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底价作为基准年租金(6.7392万元),意向承租人出价的金额高于评估底价则为有效报价,最后按中标人出价的金额确定租金价格,价高者得,同等报价现租户具有优先权。房屋实行预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按年预付租金并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和参与公开招租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二)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承租人在公告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交给****相关人员,我单位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邀请相关意向承租人召开公开招租会议,确定承租人。
1.****公司(个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2.报价单(密封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雪峰
联系电话:****548
地址:**市**区**路190****管理局B110办公室
七、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对招标物现状及本方案的认可,招租单位所作的任何说明并不构成对投标人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自行到招租场地现场对拟承租的场地做好仔细了解和调查。
(二****公司或个人一旦中标必须承诺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租赁期间内,乙方是场地的实际管理人,须依法经营,无条件执行所承租的场地“门前三保”、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安全等要求。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盗抢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门前三保”责任,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甲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出场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不得转租,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及变相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均属违约,经甲方查实后,甲方有权收回场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面貌。场地附属物内部施工需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客观因素,承租人应无条件搬出本标的场地,场地附属物装修等费用出租方不予承担。
4.其余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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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