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卫生院消防、房屋安全结构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34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卫生院消防安全隐患,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诊疗环境,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原****卫生院消防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杨和镇宁和南街238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拆除北楼5层钢结构建筑、发热门诊、辅助用房放射科操作间等违规建筑,恢复相应屋面及女儿墙,对不满足防火间距与疏散要求的布局进行整改,增设防火门窗,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梁、板进行结构加固,新增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消防管道,建筑内外墙面及外立面整体翻新,拆除并重装雨落管屋顶发光字恢复等。
1.拆除工程。拆除钢结构846.34㎡、墙体11.01m3、台阶1.53m3、坡檐造型8.25㎡、雨落管149.4m、屋面712.9㎡、外立面2808㎡、吊顶天棚355㎡、涂料天棚972.44㎡、内墙面3226.2㎡、隔断105.80㎡等。
2.改造工程。新做台阶15.96㎡、墙体4.22m3、屋面772㎡、轻质隔墙封堵11.2㎡、散水28.3㎡、钢梯2处,雨落管149.4m、不锈钢栏杆81.1m、女儿墙36.3m、涂料天棚1380.52㎡、内墙面3226.32㎡、踢脚线1142.6m、硫酸钡粉刷186.1㎡。外立面改造2787.3㎡,恢复雨棚防水及面层15㎡。更换塑钢窗465㎡,更换木门241.32㎡,更换外门80.63㎡。手术室门窗改造5.35㎡,三层治疗室及处置室改造32.18㎡,一层操作室改造17㎡。一至三层走廊窗户改造9.45㎡,拆除及恢复灯具、箱体、开关及插座及配套线管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2月至2026年10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79.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46.59万元,其他费用27.03万元,预备费5.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县财政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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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