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94-****170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处理150万吨焦油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开发区西**产业园 | **** | **** | 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开发区西**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15′40.584″,北纬44°33′44.174″,采用常压连续蒸馏技术,以中低温煤焦油、中油及焦油渣为原料,采用原料机械脱水脱渣、常压脱水塔脱水、常压蒸馏塔连续蒸馏的方式将沥青等分离出来,年产沥青24万吨、焦粉/焦粒12万吨、洗油12万吨、蒽油18万吨、酚油6万吨。 主体工程:建设75万吨/年含水焦油渣处置装置。主要包括预处理单元、精馏单元、罐区和油气回收装置。 辅助工程:1栋200m2的食堂、1间900m2维修间、1台软水机设备、1处装卸站包含2个40m3地下缓冲罐。 环保工程:2台低氮燃烧器、1套SCR脱硝装置、1套油烟净化装置、4根废气排气筒、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1间72m2危废库、1座100m3/d****处理站、1座10m3/d****处理站,罐区、装卸区、生产装置区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等。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区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放密闭或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大风天气停止作业,严禁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高噪声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利用,不可利用部****填埋场,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破坏,完工后及时恢复场地。施工单位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焦油不凝气及各油类贮槽放散管的呼吸损失废气、不凝气及呼吸损失废气、中间槽呼吸损失废气及储罐区排口废气集中收集后送入管式加热炉和天然气一起燃烧,经低氮燃烧器+1套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工艺加热炉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转炉燃烧器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工艺加热炉特别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特别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制粉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气浮+pH调节+三效蒸发(浓缩液采用低温蒸发结晶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采用“pH调节+综合调节+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工艺进行综合处理,采用“砂滤+两级反渗透”工艺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上游现代煤化工企业作生产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A2O+MBR”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软化水设施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焦油渣、沥青渣、蒽油渣、洗油渣、酚油渣、废洗油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废物和废水预处理产生的结晶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等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底板及壁板、原料产品罐区、中间罐区、焦粒库、装卸区、废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废水收集管沟以及生产装置区、危废贮存间、维修间等。 六、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七、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无杂物;生产设备、辅助设施、环保设备等定期清洁,表面无明显积尘、油污;原料、成品、备品备件等分区按规定密闭、规范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