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惠康食品有限公司2000万羽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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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2000****屠宰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6-0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2000****屠宰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园区****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项****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60亩,分两期建设。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一期屠宰计划取消活鸭、活鹅屠宰,二期需增加熟肉及卤蛋产量,同时需新增盐渍菜产品,本项目一期、二期同步建设,不分期建设。项目变动后总投资为1.2 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8000 万元,二期工程投资4000万元。一期建成后年屠宰1700万羽家禽;二期占地面积为30亩,主要建设熟肉类、蔬菜类加工车间,禽蛋类加工车间,办公楼及宿舍楼,二期建成后年产卤禽蛋类产品10000t,熟肉类产品4000t,卤蔬菜制品6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污染、焊接废气、汽车尾气污染。在采取洒水降尘及加盖遮盖物等措施控制后,施工扬尘影响不大。施工机械尾气在环境空气中经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设备安装过程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只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且在露天环境下很快得到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装修工程量不大,主要对办公生活楼进行室内外装修,装修废气影响可接受。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污水,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1个不小于200m3的雨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处理排放,可削减对地表水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电锯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预测可知,施工期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代替 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具有随机性、无组织性,属不连续产生。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建设时间,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期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场地内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外售处理,不可回收的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园区****工业园区)集中暂存点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处置措施:①本项目甲醇及天然气两用燃料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保守取99%),通过1根13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设置监测采样平台和采样孔);②一期屠宰车间内设1间专用换气间,在屠宰区(含待宰区)内分别设施设置供气、吸气管道,使用1台风量140000m3/h的引风机将恶臭气体抽至换气间内使用1套活性炭处理设施(除臭效率90%)处理后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设置监测采样平台和采样孔;③****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池区域加盖密封,设置管道采用12000m3/h的风机引至1套生物除臭剂喷淋(综合除臭效率为90%)处理后经1根高1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区域喷洒除臭剂,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2.6%和89%。④熟肉类产品深加工车间内卤制等产生卤制废气区域上端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接入1台风量54000m3/h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介质阻挡主动式低温等离子设备(颗粒物及油烟处置效率保守取90%,挥发性有机物处置效率取80%)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⑤本项目甲醇储罐回收系统采用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后(冷凝液回收到储罐中,不配套氮封),无组织排放。将甲醇在卸料、供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处理,抑制挥发性气体无控逸散挥发,达到保护环境目的,处理效率为95%;⑥职工食堂安装1套风量为6000m3/h,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根据核算,本项目近期燃甲醇蒸汽发生器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远期燃天然气蒸汽发生器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屠宰车间DA002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污水处理DA003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二期熟肉类生产车间DA004有组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影响分析:①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网格点TSP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6.3343%<100%,网格点TSP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0.000509%<100%。网格点PM10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71.06%<100%,网格点PM10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49.09%<100%;网格点PM2.5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39.02%<100%,网格点PM2.5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30.41%<100%;网格点SO2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3.26%<100%,SO2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8.85%<100%,网格点SO2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16.82%<30%。网格点NOX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4.92%<100%,NOX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3.32%<100%,网格点NOX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3.86%<30%;网格点NO2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19.93%<100%,NO2日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0.44%<100%,网格点NO2年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13.43%<30%;网格点氨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72.74%<100%;网格点硫化氢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41.72%<100%;网格点甲醇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27.89%<100%;网格点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浓度预测值占标64.98%<100%;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正常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TSP、PM10、NH3、H2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短期、长浓度预测值占标率<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表 D.1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②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污染物排放限值;NH3、H2S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③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处理站、屠宰车间、熟肉制品车间边界需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甲醇储罐车间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项目、居民点、学校及行政办公等,最近的保护目标为厂界东北侧1470m的吾乃白村。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使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减少本项目气态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屠宰废水、熟肉、蛋类深加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气浮处理→CASS生化处理→二级沉淀→MBR膜处理→消毒(紫外线),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和《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中的可行技术;

经对比分析,项目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COD、BOD5、SS、动植物油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的排放浓度(附件18),****园区污水管网,最****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

本项目变更后,日最大废水产生量为1661.16m3/d(一期825.93m3/d,二期835.23 m3/d),****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3/d,不能满足整个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综上,****处理站在项目投产前需进行扩建,处理规模考虑1.2的**系数后,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00m3/d。

项目甲醇储罐区设有围堰,****处理站北侧设1个350m3的事故池及屠宰车间北侧设置一个20 m3的事故池,同时扩建一个1900m3的事故池,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保证废水不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各生产期预测网格最大贡献值和厂界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临近S311云鹏大道一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一期屠宰车间建设在待宰区设置一般固废间(TS002,占地20m2)收集粪便、鸡血及羽毛,鸡血及羽毛委托**市****公司处置,粪便委托******公司制作有机肥使用;

二期规划在卤蛋车间设置一般固废间,卤蛋车间设置一般固废间TS004(占地20m2)用桶收集,定期外售给******公司制作有机肥使用。

熟肉车间设置一般固废间TS005用桶收集(占地20m2,熟肉制品及盐渍菜制品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当地农业部门要求进行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一并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现一期已设置的一间10m2的TS001危险废物收集间(二期共用),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沾染物),定期委托**州现代****公司进行处置;

一期屠宰车间设置冷冻间暂存TS003(占地40m2),用于收集病死禽及不可食用内脏及肠胃内容物,定期委托********公司进行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固废采取的收集、处理方案均符合相关要求,合理可行。

(5)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源头控制措施主要为在生产区、生活区、废水产生环节等单元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地面进行硬化,及时将废水导流至****处理站。

重点防渗防腐区:甲醇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域、应急事故池等。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其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其余重点防渗区的建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屠宰车间、禽蛋类生产车间、熟食类盐渍菜类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简单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雨水沟、道路等其他区域。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下,杜绝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方案合理可行。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等措施防治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链接:https://www.****.cn/info/2351/195941.htm,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2024年9月5日~9月18日,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即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链接:https://www.****.cn/info/2951/417051.htm,共公示10个工作日。并于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6月6日分别在《**信息报》进行两次登报补充公示,于2025年5月26日—6月9日在项目建****园区管委会宣传栏、****小组公告栏张贴信息公示,并在项目影响周边区域进行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9日最终编制完成了《****2000****屠宰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报批前信息公示,公示链接:https://www.****.cn/info/2561/431871.htm,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在公众参与工作开展的两个阶段,均未收到当地群众和有关团体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实施的公众参与工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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