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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市**决定发放2026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现就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市**范围内依法合法经营,并具备相应销售、售后资质与能力的零售类经营主体。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家装类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4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二)汽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已在商务部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三)摩托车(含两轮电动摩托车、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四)数码家电类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六)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七)企业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书;
4.承诺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企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
8.汽车企业需提供商务部系统备案记录(截图)。
(三)资格确定
**商务局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在每期消费券****商务局动态调整。
联系地址:****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