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对象的
公 告
****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项目调整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5〕60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园区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期限:2026年3月-2026年4月。
项目内容:根据报名情况为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育秧盘共计4万张,支持开展水稻育秧社会化服务,提升园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育秧环节能力。
项目地点:东****农业园区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农业园区范围内承包土地300亩及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具备有效开展水稻育秧社会化服务的场地和能力;
(三)承诺享受本项目后,三年内低于市场价5%以上开展水稻育秧社会化服务,每年服务3000亩及以上。
三、奖补方式
符合项目要求的申报主体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经评审、公示据实发放育秧盘。
四、申报主体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凡是虚报、假报申报资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提供项目实施申请表。
五、实施主体的确定流程
(一)有意申报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区****园区报名,同时提交申报资料一份。
(二)区****园区****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对象。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区****园区管委会所有。联系人:徐诗意 177****9742。
附件:**市**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转移****园区建设项目实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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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