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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中心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环保法律法规,我局将********中心项目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市**区京沪高速以东、**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五、受理日期:2026年2月28日
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本项目环保受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