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城市危旧房维修加固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区2026年城市危旧房维修加固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开标日期:2026年2月27日
二、中标人情况: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报价(投标费率):96.99%(大写:百分之玖拾陆点玖玖)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区2026年城市危旧房维修加固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 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通过 图审。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他补充事项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01号楼东5室,联系电话:187****4428;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投标人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街66号
联 系人:城乡建设股徐工、陈工
联系电话:0558-****6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01号楼东5室
联系人:焦工
联系方式:187****4428